十二国记的世界,通用的货币和地球古代一样,是金、银、铜三个等级的钱币,分为方形的“爰”和圆形的“币”,爰有金银两种,价值较高,币则有银铜两种,价值较小,但即使面额较低的小银币,一枚至少也有半两重,相当于五百枚铜币,或者用标准的说法,是“五百钱”。
“中国商朝就开始用圆形铜钱了吗?”小虚疑惑地问我,“那个时代不是用铜贝和玉贝的吗?我在博物馆里面看到过啊!”
于是不学无术的大哥哥泪奔。
略去这个题外话不谈,阿虚购买飞兽——按照这里的说法叫“骑兽”——的行动还是很顺利的,那种看起来酷似大号白豹子的家伙,其实性格很温顺,分布也很广泛,所以猎兽师——或者用他们悲凉的自称,叫“猎尸师”——因为他们经常只能带着同伴的尸体归来——经常大量捕捉和驯养这种骑兽,价格相对那些凶猛强大的骑兽来说低廉不少,也不是什么管制品。阿虚仅仅花掉了我们带来黄金的三分之一,就买下了六只孟极。
“四只乘坐,两只备换。”阿虚说,“我们是要走远路的,而出了奏南国,就要经过巧州国,那个国家的王三年前死于失道,目前国家正在衰败,如果损失了骑兽,未必能够及时补充……总之有备无患吧。”
我能理解——对于准备了几十箱行李的家伙来说,只多买百分之五十的交通工具,实在不算什么。
虽然我们身处繁荣的奏南国,可这个镇子并不大,市场自然也不会有多大的规模,阿虚已经一口气把待售的孟极——就是那种温顺的白豹子——都买了下来。这么一笔大生意让骑兽商人非常惊讶和高兴,不仅附赠了许多方便旅行的工具,甚至还送给小虚一只住在竹筒中的黑色小猴子,名叫墨猴。
“这小东西很通人性的,而且很有趣。”胖乎乎的老板笑着说,“你练习写字的时候,它会出来参观,等你写完了字,它就会把残余的墨汁吃掉——所以它的毛才这么黑。”
小虚很喜欢这只拇指大小的可爱猴子,几乎到了爱不释手的地步。
我觉得,如果能贩一些这样的墨猴回地球卖,没准那些女人们会为之疯狂也不一定呢。看路上那些行人——尤其是女性和小孩子——羡慕到几乎要喷火的眼神,就知道这小东西是多么的有人气了!
“我决定了!”离开镇子的时候,小虚很高兴地给墨猴取了名字,“从现在开始,你就叫‘碧蛹’吧!”
为什么黑色的小猴子,名字会叫做碧蛹呢?这个问题我百思不得其解。
“因为很好听。”小虚如此回答。
小孩子的想法真是单纯直接得有趣呢……
孟极这种骑兽,速度实在让人不敢恭维,虽然它能够飞行,但时速绝对不会超过60公里,真是慢得让人心急。
如果说有什么优点的话,就是它飞得很平稳,一点颠簸都没有,坐在上面非常舒服。
阳光很暖和,风也不大,身下是骑兽柔软的皮毛。
于是我睡着了。
这样旅行也不错……当我们降落在一个小村子——按照这里的说法,叫“里”,因为是以能生长出各种作物乃至人类的“里木”为核心建成的——的时候,我打了个呵欠,觉得自己喜欢上这种悠闲的赶路方式了。
不过,因为白天睡了太久的缘故,所以我晚上有点失眠。
而且失眠的绝对不止我一个人。
二大一小三个男人坐在星空之下,面前摆着象棋盘。
阿虚和他儿子下棋,我旁观。
“你也来下两局?”阿虚又一次赢了儿子,似乎是感觉欺负小孩子没什么成就感,于是怂恿我也下场,被我理所当然地拒绝了。
傻子才送给你宰呢!
sos团的团员们经常用下棋打发时间,除去勇彦那个非人类以外,正常人里面就数虚子棋力最强,而虚子对上自己弟弟,大约是不相上下——至于我,则是倒数第二,略略胜过强化近战而导致计算能力极度低下的万能天使阿斯特里亚……
看阿虚痛宰自己儿子时候那行云流水的棋路,用鼻子想都知道他比我强出不是一星半点!
小孩子终究是小孩子,就算白天已经在孟极背上睡过觉了,小虚还是渐渐困倦,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睡熟了。
“我们穿越者,很少有孩子的。”我注意到阿虚又在用怜爱担忧的眼神看着儿子,忍不住说,“不过只要有孩子,一般都宝贝得要命,三鹰是、碇源堂是,你也是……有这样的牵挂,真的好吗?”
“我也不知道。”阿虚坦然回答,“好或者不好,谁知道呢?不过我觉得自己现在很幸福。”
“我们这些人呢,总感觉好像浮萍一样,在这个世界里面飘来荡去,不知道哪一天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虽然说起来很潇洒,但终究也很可悲。比方说王虎那家伙,别看他走遍世界各地,做了许多痛快豪爽的事情,说白了终究还是个浪子,无处可去。有家庭之后,感觉就完全不同了……”他轻轻抚摸着儿子的头发,露出了温柔的笑容,“看到孩子,我就觉得自己真真切切地存在,就在此时、就在此地,不是虚像、不是幻想……”
听了他的话,我一时间也没什么可以说的,只能沉默。
在这个世界的父母、老哥、爱人和朋友……我也有我的牵挂,这份牵挂常常让我觉得有些莫名担忧——如果有一天,我死在某一次冒险中,大家会怎么样呢?那些战士出身的人倒也罢了,这个世界的父母和哥哥都只是普通人,他们会怎么样呢?
有时我也很羡慕王虎,他自由自在地来去各地,从不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也从不和人们有太深入的交流,虽然说相识遍天下,但真正关系很好的却寥寥无几——只怕除了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相良羽衣之外,就只有他的师傅童虎和师弟紫龙了。
这样也不错呢,就算哪天死在什么地方,也不会让太多人伤心……
可是,每当我看到像阿虚这样幸福的穿越者,就会质疑自己的想法。
追求幸福,渴望家庭的温暖,有什么不好的呢?
或许,只是因为我很自私吧……
摇摇头,我把那些注定没结果的胡思乱想斥之脑后,询问起关于“麒麟”的问题来。
昨天阿虚介绍这个世界的时候,故意回避了关于麒麟的话题,现在时机不错,正好追问一下。
“所谓麒麟,是一种很可悲的存在。”听到我的提问,阿虚神色微微黯然,“虽然拥有强大的灵力,但却又有极为严重的限制。比方说,他们都晕血,只要看到鲜血、接近鲜血,就会感到不舒服,如果被沾到血的话,甚至可能会昏倒。”
“嗯,小虚似乎也有这种毛病呢,虚子说过他有晕血症,而且一向都只吃素……”
“因为他还算健康,所以我一直都没怎么在意这个问题,毕竟他好歹还是喝牛奶吃鸡蛋的,不吃肉也不算什么大事。”阿虚说着儿子的事情,慢慢陷入了回忆,“他从小就特别和善,虽然经常搞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整蛊,却从来没有欺负过别的孩子,别的小男孩常常会玩诸如火烧虫子、水淹蚂蚁这样的游戏,可他从来都没这么做过……看到别人遇到不幸的时候,他总是会很同情,很难过,虚子常常说他简直比女孩子更纤细,我也一直都有点担心,性格这么和善,再聪明也白搭啊……”
“可我从来没想过,他居然是麒麟……”
“麒麟有什么不好?”我看他一脸黯然,忍不住问,“那可是神兽!神兽是什么概念你明白吗?就算在神灵里面,都属于特别强力的!至少比三鹰之类要强得多呢!”
“你说的是地球上的麒麟,这里的麒麟可不是那样的。”阿虚苦笑着说,“这里的麒麟是天命的使者,是民心的化身,从舍身木上诞生之后,三十年之内必须选出合适的王,否则就会死去。小虚他今年十二岁了,如果找不到合适的王,就只剩下十八年的寿命而已。”
“十八年时间……找一个王的话,应该不难吧。”我可不是信口开河,“大不了咱们在这里建立一个通往地球的传送门,然后让勇彦把他手下那成千上万的万能天使都派过来,十八年的时间很长的,这里一个国家倒也不算很大,挖地三尺也能把那个王给挖出来!”
阿虚被我设计的壮丽场面震惊了一下,过了几秒钟才回过神来。
“不得不承认,你这次的主意真的很管用……”
“我的办法一向都很简单明了,但是一般都很有用!”
“那么找王的问题就解决了,下一个问题是,小虚必须对那个该死的王匍匐行李,还要一生效忠于他……”
“这也不算什么难题。”我很快就有了主意,“假设那个王是美女,那么权当小虚转职当了骑士;而假设他不是女的,或者虽然是女人却不是美女,那么我有个很好用的东西……”
说着,我从储物手镯里面拿出了一个白色的手镯。
“这玩意可以让无论男女都变身美女,咱们强迫那家伙变身,然后勇彦想办法把他变身状态固化……”
阿虚目瞪口呆,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木然接过手镯,仔细端详着。
“你的主意可真是……真是……”他“真是”了几次,始终想不出该说什么,摇摇头,收起了那个手镯。
“这个问题也解决了,还有别的问题吗?”
“最后一个问题是‘失道’,王借助麒麟,不断培养王气,使大地丰饶、人民安乐,还能驱散妖魔……奏南国这么繁荣,就是因为他们的王在位已经七百年。”阿虚说,“但是如果王走上了错误的道路,就会‘失道’,王一旦失道,麒麟就会生病死去,而麒麟死后王也活不过一年……等王和麒麟都死去了,舍身木就会结出新的果实,孕育新的麒麟……”
“这简直不能称得上‘问题’!”我大笑着拍拍他的肩膀,“如果那个王失道了,那他就变成了坏蛋,于是咱们杀了他让小虚重新挑个合适的就是!”
“大神级作者或许很难找,但仆街写手那还不是一抓一大把,干掉一个再换一个,反正勇彦他有的是时间,千秋万载都没问题的!”
“总之,不要这么愁眉苦脸的,天塌下来也有哥儿们帮你顶着,怕它个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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