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森-克拉克上上下下地打量着眼前青春逼人的蓝礼-霍尔。
他不喜欢蓝礼。
严格来说,不是不喜欢蓝礼,而是不感冒。
他始终认为,“蓝礼-霍尔”不过是新闻媒体和社交网络打造出来的一个神化形象罢了,就好像汤姆-克鲁斯、泰勒-斯威夫特、哈里森-福特、碧昂斯等等等等,人们迫不及待地在他们的名字下面贴上一个个标签,然后越来越多人崇拜和喜爱他们,但归根结底,却始终没有人能够真正地了解他们面具背后的真实面目。
也许汤姆-克鲁斯就是一个抠脚大汉,也许泰勒-斯威夫特就是一个发霉宅女,也许哈里森-福特就是一个收藏癖老头,也许碧昂斯就是一个自恋公主……
对此,约翰森没有任何意见,因为这本来就是商品社会的必然,他只是单纯地没有兴趣也不会好奇罢了,相较而言,他还是更加喜欢“真实”,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的那些人和事,这才是更为重要的。
看看蓝礼的故事,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会觉得“那是胡扯”。所有人都在顶礼膜拜,所有人都在低头臣服,所有人都在赞不绝口,就好像是一个完美的童话。cizi.org 永恒小说网
尤其是最近一段时间铺天盖地的吹捧,什么EGOT,什么影帝满贯,一切都着实太过离谱,那家伙才二十四岁好吗?严格来说,还未满二十四岁!简直不敢相信,就好像全世界就只剩下了这一名演员似得,全面开挂,恨不得直接跪舔才心满意足。
但问题就在于,即使是在童话故事里,辛德瑞拉也不是人人都称赞的好姑娘。那么,凭什么现实生活中就可以真正地出现一个“完美”呢?真是荒天下之大缪。
约翰森不认为蓝礼是一个例外。
即使是受到无数追捧的乔治-斯兰德和“堂吉诃德”也是如此,那些不过是另一个动听美好的童话罢了,乔治-斯兰德本来就是一个商业音乐制作人而已。真正的民谣,早就已经湮灭在了时代场合之中,就好像“摇滚已死”一样。
换而言之,蓝礼的所有,在约翰森看来,只是好莱坞电影产业打造出来的另外一个商品而已。
更为准确一点描述,约翰森不喜欢也不讨厌,而是……不关心。又或者是,不屑一顾。
这一次,之所以愿意接下这份教学工作,还是来源于好友的劝说。
“反正你现在一直在教授架子鼓的课程,讨人厌的学生也着实不少,即使再可怕,也不至于比上一次那个砸烂了架子鼓的神经质熊孩子更糟糕。你就把他当做是另外一个普通学生。你也没有提高或者降低收费价格,一切都再普通不过了,不是吗?”
约翰森无法反驳。
于是,他出现在了这里。
不过,还没有见面,蓝礼就已经迟到了,而且还需要他亲自外出寻找,这样的学生不是破天荒独一份,也绝对是一个另类了。正如约翰森所说,“媒体之上的一切都是骗人的。”他一点都不奇怪,现在的蓝礼恰恰证明了他的所有想法和猜测。
真正见面之后,约翰森的感触有些奇怪。
仅仅只是一个照面的印象,就已经打破了所有新闻媒体传递出来的固定模式,难以想象,现在正在一步一个脚印创造历史的男人,却不过是一个洒脱阳光的街头少年;但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也直接证明了约翰森的想法。
脑海之中思绪汹涌着,但表面之上,约翰森依旧保持着礼貌的笑容,这是基本礼仪。
察觉到蓝礼疑惑的视线,约翰森不紧不慢地解释到,“我想,你应该没有携带手机。我刚才致电的时候,接电话的是一个声音沉稳冰冷的男人,他告诉我,你应该是迷路了,但范围不会太远,出来周围两条街区溜达一下,就可以找到人影了。所以,我专程出来碰碰运气。”
蓝礼哑然失笑,“抱歉,我迟到了。”
没有狡辩,也没有抗拒,蓝礼爽快地承认了错误。
这稍稍让约翰森有些意外——他的话语无比隐晦,并没有以任何形式发出指责,但蓝礼还是坦然地正视自己的错误。也许,这说明他是一个有家教的年轻人,这就是全部了。
蓝礼可以隐隐地察觉到约翰森的不爽。尽管约翰森以为自己掩饰得非常好了,但在蓝礼眼中却是无所遁形;不过,这不能责怪约翰森,在任何时候的任何场合,迟到都是一件非常没有礼貌的行为,这是他的错。
事实上,蓝礼提前了四十五分钟出门,却在附近街区兜兜转转了三十分钟,愣是没有找到目的地,以至于最终迟到了。这是不是意味着,下一次他应该提前一个小时出门?还是干脆带上人/体/导航仪马修-邓洛普阁下?
“让我们现在就开始学习课程吧。学习,必须抓紧时间。”没有其他的解释和客套,蓝礼微笑地切入了正题,礼貌而温和。
这是约翰森第二次感到意外。
之前遇到过一位家世优渥的学生,迟到之后就高高在上地表示:计费还是按照原来的时间进行,迟到的部分也照常算钱,不需要担心。
当然,这是约翰森所在意的事情,但问题在于,他也不差那么十分钟二十分钟,完全可以把时间补全,以实际劳动来换取自己的酬劳。对方的姿态就仿佛把他当做乞丐一般,斤斤计较着那一点点计时费用,着实让人心气不顺。
但蓝礼却没有。他的说话重点在于学习课程。
也许,他的家教确实不错。
约翰森点点头,“教室其实就在街角,你已经很近了,我们一起过去吧。”但脚步才刚刚迈开,约翰森就不得不无奈地再次说道,“这个方向,那是反方向。”然后他就看到了蓝礼充满困惑的眼神,他点点头给予了肯定,“是的,你的理解错误了。我很确定。”
音乐教室的确就在街角,距离蓝礼所在的位置只有不到一百米。但对于路痴来说,那就是迷宫般的一段路。
说是音乐教室,其实是纽约大学音乐学院校区里的一栋老旧教学楼,现在更多时候作为学生社团的驻地,学生们自己会在这里进行排练、演出和活动。
另外,格林威治村的独立乐团们也经常会在这里举办演出,小巧的演出场地只能容纳五十人到七十人左右,费用不高,目标观众集中,着实是再合适不过了。
看着眼前的排练房间,蓝礼不由露出了浅浅的笑容。
受到天气潮湿影响而斑驳的墙壁,角落里悬挂着破碎的蜘蛛网,空气之中散发着一股刺鼻的霉味,暗黄色的灯光有气无力地苦苦支撑着,缺少了阳光的支持,似乎根本无力照亮整个房间,那种昏暗而压抑的气氛一点一点地倾轧下来,就好像三月阴雨绵绵的天空一般,无从逃脱。
曾经,蓝礼在外外百老汇打滚了很长一段时间,刚刚抵达纽约的那段岁月,还有结束了“太平洋战争”拍摄之后的那段岁月,蓝礼就频繁出入这样的建筑、这样的房间,在暗无天日的地下室或者昏暗角落里,日复一日地摸爬滚打,默默期待着自己的努力和拼搏能够闯出一片天地。
蓝礼必须承认,那不是一段美妙的时光。
有时候,排练到一半,老鼠就这样从演员的脚面上爬过,又或者是蟑螂从天花板掉落下来,从最开始的鸡飞狗跳到后来的从容淡定,这是一个过程,不仅因为习惯,还因为他们的演出舞台可能也会面临同样的局面。
但那却是一段不可取代的时光。没有彼时的磨砺和沉淀,自然也就没有之后的崛起和成长,即使两世为人也是如此。
“抱歉,这里的排练室都是如此。春天刚刚过去,下城区这里着实太过潮湿,一直到七月才会好起来。请忍耐忍耐。”约翰森语气尽可能地保持平稳,不紧不慢地做出了简单说明,在对方开口挑刺之前,丑话说在前头。
约翰森背对着蓝礼,蓝礼看不到他的表情,但平静的语气却透露出了太多太多内容。
蓝礼可以张嘴解释一下,通过忆苦思甜来搭建桥梁,拉近彼此的关系,但他觉得没有必要,他不需要和每个人成为朋友,他也不可能和每个人成为朋友。
“那就让我们快点开始上课吧,可以早一点离开这里。”蓝礼以反讽的方式开了一个玩笑。
约翰森微微愣了愣,他有些无法分辨,这到底是不是玩笑。但是,蓝礼随即的话语就打断了他的思绪,“属于我的架子鼓是哪一个?”
“右手边。”约翰森回过神来,下意识地回答到,而后才收敛了思绪,正式投入了自己的教师角色,“你之前是否学习过架子鼓?我的意思是,任何形式的架子鼓,哪怕只是玩一玩也算;那么其他乐器呢?每一种乐器都和节奏有关,只要是旋律,它就隐藏着节奏。”
约翰森熟练地开始进入状态,“这样吧,你先坐在架子鼓后面,按照你的方式和你的理解,放轻松,不需要有任何负担,随意地打几个节奏,哪怕是胡乱敲击也可以,让我们感受一下鼓点的韵律和节奏,然后我们再展开讨论。你觉得如何?”
“没有问题。”蓝礼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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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初涉打鼓(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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