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三天。
楚易是生活可以说是两点一线。
中午给楚夕送她在前一天点的菜,其他时间就在家里码字写稿。
不过,这几天,楚夕的态度有点奇怪,好像是和楚易更亲近了些。
“呼,终于写完了。”
楚易看着自己面前的电脑。
上面是足足二十五万字的稿子。
虽然参加那个活动只需要二十万字,但是楚易写到二十万字的时候,正好发现处于一个剧情的节点。
不过这个节点不够巧妙,再往后写五万字,正好就是张小凡和陆雪琪的对战。
并且不知输赢。
在这断开,楚易觉得更好。
于是他把这些稿子整理好,发往了那个陌路主编留下的邮箱。
顺便给晴粥发了一条消息过去。
告诉她已经把稿件发过去了。
而在覃盛这边,其实他早已等的饥渴难耐。
虽然跟楚易约定的是一周之后,但对他来说,他恨不得将楚易绑起来,让他天天码字。
现在,在他的面前,打开的书籍正是《诛仙》。
几日前,他和楚易约定好了之后。
就让技术部门的人,单独为诛仙做了一个专题活动。
这个专题活动的名字取自《诛仙》中的一句话,就是那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这句话可以说是概括了《诛仙》的精髓所在。
原句虽然出自《道德经》,可是这个世界虽然有道家思想的存在,却没有《道德经》这本经典。
也正是因为《诛仙》中各种像这样蕴含哲理思想的名句,和仅仅三万字就体现出的让人心驰神往的仙侠世界,才让覃盛决定赌一把。
给《诛仙》专门做了一个专题活动。
这是很得罪人的事情,一本新书就有这么好的推荐,会让很多作者心中不服气。
不过当他们点进去看了《诛仙》之后。
一部分是沉默了下来,一部分则更是叫嚣。
这直接体现在《诛仙》的评论区里。
“什么关系户的书,才三万字,配得上推荐吗?”
“人家是陌路亲儿子,你们这群渣渣,怎么可能配得上?”
“陌路亲儿子nb!”
“还有,你们要推就推点好的,你看这本书写的是什么,《诛仙》?口气挺大,还有里面的内容,生编乱造。”
“就是就是,什么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你全家都是狗。”
有骂声自然也有叫好声。
“楼上,你真是小学没毕业,这句话明显是道家思想,我觉得这句话的意思大概是,天地看人与万物都是平等的,无所谓草还是狗。”
“我觉得写得很好,有一种独特的味道。”
“就是,里面的那个世界,嗯,是叫仙侠是吧,真的是戳中了我的G点。”
“看武侠看的多了,想换换口味,结果就看到这本神书,五星好评。”
也有比较中肯的评价。
“我仔细看了这本书,虽然才三万字,却已经有一个栩栩如生的世界在展开,嗯,现在还不好说,毕竟字数太少,等以后再做评价。”
“楼上说的没错,这本书我们可以看得出来,作者在做一种大胆的尝试,无论作者是否成功,都应该给予支持。”
“对,咱们应该给予支持的态度,不能一味的赞赏和贬低。”
覃盛看着这些评价,心里其实是还有些慌的,毕竟当时楚易只给了三万字,自己也是当时为了新书的事情,着急上火,才赌了一回。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那名叫李白的作者在一周后拿不出稿子,自己该如何收场?
这让覃盛变得有些焦虑。
他下意识地拿起了桌上的茶杯。
还没有放到嘴边,就看到自己邮箱里多了一条新消息。
他急忙打开来看,却发现是一条广告。
“想看妹妹.....加*****”
覃盛一口国粹就吐了出来。
就在此时,晴粥气喘吁吁地跑进了主编室,喘了口气之后便说道:“李白大大给我发消息,他,他说已经发过来了。”
在她说完这句话之后。
覃盛的邮箱上,楚易的邮件才姗姗来迟。
覃盛立即点开了附件。
开始阅读。
顺便挥手让晴粥在一旁坐下。
过了一段时间之后。
覃盛从文字的海洋中挣扎上岸。
刚好对上晴粥期待的眼神。
如果《诛仙》这本书能出成绩的话,那我岂不是能够出任副主编,赢得大帅哥,走上人生巅峰。
覃盛看着晴粥越看越顺眼,脸上又不自觉地挂上了神秘微笑。
天不生我覃主编,仙侠万古如长夜!
咱就是说,赢麻了。
覃盛松了一大口气,瘫在了椅子上,不紧不慢地拿出手机,拨出了一个号码。
电话接通,覃盛便抢先说道:“是老王吧,诶,你先别挂,你还记得前几天我给你看的那本吗?”
“没错,就是《诛仙》。”
“我现在手里的确是有稿子,不过,这是我们网文部的作者,你们出版部难道想......”
“行嘞,王哥大气,你要的稿子,小覃我现在就发过去。”
挂断电话,覃盛以睥睨姿态看向晴粥。
晴粥头皮一阵发麻,这是咋地了。
刚想开口询问。
却被覃盛的话打断。
只见他开口说道:“《诛仙》很好,你也很好,这个月你的奖金按照最高额度发放。”
“不过前提是,你得和李白搞好关系,尤其是不能让他拖稿。”
“必要时刻,可采用.......温和手段。”
“去吧。”
待晴粥离去之后。
覃盛靠在椅背上,不自觉地哼起了调子。
而他口中的老王此时正看着《诛仙》,内心五味杂陈。
他不算是陌路的人,认真意义上来说,他是陌路的上头公司,远文书库的一名主编。
此时他心中只有一个想法,这宝贝,怎么让覃盛捡到了呢?
按理说,像这种直接就能够出版的书,不是应该投稿至‘新人王’的活动,然后直接出版。
怎么就发到网站那边去了?
在洛星或者说是这个世界,都有一条鄙视链存在,传统看不上通俗,出版看不上网络。
在老王心里就认为,这本书明显是出版水平,不应该出现在网站。
现在,他可是被覃盛敲诈走了不少资源。
老王一口气看完覃盛发来的《诛仙》稿件。
瞬间觉得很值。
这本书不一定能够大卖。
但一定会有不错的口碑。
在老王眼中,这本《诛仙》俨然开辟了一个新的类型,就算销量不好,也会被奉为开山之作。
往后所有要写仙侠的作者都避不开这本书。
而这本书的地位,就代表着出版社的名气。
以后人家只要一提起仙侠,就必须说起《诛仙》,一提到诛仙,就会想到远文书库。
稳赚不赔的买卖。
老王拿起电话。
不一会他的声音便响起。
“喊‘新人王’活动的负责人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