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酒吧,也就是说有钱人会很多喽?”
朴源站在试衣镜前,打量着自己的穿搭,第一次去半岛的酒吧,说起来还有点小紧张。
不过他并没有穿上自己最贵的衣服,而是换上了上次去见黄礼志的那一套,差别仅仅在于没戴眼镜。
在经济实力不足以碾压竞争对手的时候,唯一的方法就是出奇制胜,与别人不同的打扮就是很好的招式,他以前也用过这一招。站在乞丐堆里的富人和富人堆里的乞丐一样显眼,这次只不过是换成了富人堆里的普通人,他相信今晚不会有人打扮的像他这样简单。至于长相,只能说酒吧那种昏暗的灯光下皮肤上的瑕疵都会被掩盖,小酒一喝一上头,谁还认识谁啊。
因为要去的是私密酒吧,所以排除了同类装扮很多的可能性,朴源猜测会有很多中年人或者穿金带银的富哥入场,年轻人可能不会有很多,这也是他选择走文艺路线的原因。在那样浮华的环境中保持这样的风格虽然看上去很有病,但只要表演出一副我不是故意的,而是自带这种气质的样子就会很有范。
当然,光是打扮一点用都没有,别人只会把你当傻帽,特殊的装扮要搭配上特殊的言行才能变成鲜明的个人魅力,简单而言还是要看操作,所以请哥布林和巨魔们谨慎使用。
做好准备,朴源离开房间,准备赶往见面的地点,碰巧遇上了刚回家的金秋天。
“hello,这么晚还出去啊?”
看着一脸正经整理袖口的朴源,金秋天露出了一抹微笑。
“嗯,同学聚会。”
朴源点了点头,回应了金秋天后从容离去。
对了,这招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根本不会被任何人怀疑,毕竟这里的人去酒吧都是能少穿就少穿,甚至都不想穿,像他这样穿着系扣的衬衫,底下还有长袖打底的人实在太让人放心了。
而且他随便找的这个借口也很安全,虽说这里的同学聚会大多数和impart没区别,但金秋天不知道啊。
嗯,很完美,即便重生了他的应变能力也没有下降。
趁着闲暇功夫复盘了一下,朴源重新回到眼前的事,给卢昌勇打起了电话。
“这里,这里。”
“wc?”
顺着声音,朴源总算是找到了自己的好基友。
“你居然开车了?还是这车。”
朴源咧了咧嘴,无语的看着眼前这辆绿色的保时捷,虽然他不懂车,但他懂牌子,小丑竟是我自己。
“嘿嘿,快上车,平时都没机会开,这回才有炫耀的价值。”
“我说,财阀里有姓卢的吗?”
朴源摸着下巴,回想着自己的记忆,他预料到了卢昌勇很有钱,但当这种概念转化成现实摆在自己面前时依然难以接受。
怕兄弟过得不好,又怕兄弟过得太好。
“别瞎猜了,我家是有点小钱,但和人家财阀可比不了。”
“啧,我只想说苟富贵,勿相忘。”
“哈哈,这不是带你来了嘛,今晚一定会很嗨,听说那的女人超赞的。对了,你怎么穿这么一身?要不我们先去买点?”
听到卢昌勇的话,朴源扭头打量了一下他,果然都是名牌,甚至是那种小众的名牌,只有懂行的人才知道它们的价值,更别说这个从来不戴手表的家伙今天还特意戴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