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他敲了敲面前的桌子,口气开始严厉起来,今天这个会,是一个特别的会。虽不是常委会,可也和常委会差不多。我们江南省的省委常委,绝大多数都在这里。我们今天的议题,是讨论即将召开的雍州市党代会。就在这样一个极其重要的会,出现了这么一份材料,这是什么意思?这样一份材料,是怎么堂而皇之地放进这个会议桌的?黎兆平是什么人?是省委委员还是常委?是皇亲国戚?都不是,黎兆平只是省广电局下面一个二级频道的总监,一个正处级干部。一个正处级干部,涉嫌经济犯罪也好,涉嫌绑架也好,怎么够格拿到这个会议的桌面来了?

陈运达打断了赵德良,,德良同志,有些情况,你可能不清楚。这个黎兆平,情况比较特殊,和省里很多领导同志的关系非同一般。我不怕坦白地,在没有出现这些事之前,我本人对黎兆平的法是很好的,我们的私交也很不错。不仅仅是我,在座就有不少同志,和黎兆平的关系不是一般的好。至于到底好到什么程度,是不是好到了同穿一条裤子,同睡一张床,那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正因为有了这一原因,下面的同志办案遇到了很大阻力。

赵德良,就算好到了同穿一条裤子同睡一张床,那又怎么样?春和同志,你是纪委书记,你,有什么关系能凌架于党纪国法之?先晖同志,你是政法委书记,主管全省的政法工作,你,我们的司法机关,到底是党的司法机关,国家的司法机关,还是某个人的司法机关?还有应平同志,你是宣传部长,你是我们江南省委的宣传部长,还是他黎兆平的宣传部长呀?

赵德良停了一下,会场里静得连呼吸的声音都听得清楚。他继续下去,运达同志得好呀。这件案子,确实是最好的党风建设的反面教材。不过,关于此事,我和运达同志的理解有点不同。我个人觉得,此事所反映出的党风不正,恰恰体现在这么一件案子,竟然送到了这个会议来这件事情。刚才我提到了秩序理论,一个家庭如果没有秩序,家庭就乱了;一个社会如果没有秩序,社会就乱了;一个单位如果没有秩序,单位就乱了。一个处级干部的案件,竟然送到了这里,像字报一样摆在常委们的桌子,这是什么秩序?这不是秩序,这是阴风,是破坏秩序。有些同志,不是希望将这件案子拿到大会来讨论吗?那好,我们就来讨论讨论。我先发个言,我完之后,你们可以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刚才我已经了,我们江南省,是中国**的江南省,不是某一个人的江南省。我们有省委,有省政府,有省人大,有纪委有政法委有公安厅有法院检察院。黎兆平只是一个普通的处级干部,有罪没罪,那不是我们在此讨论的事,那是司法机关的事,是省纪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的事,这是他们的职责范围,他们最有发言权。我个人认为,这件案子,最值得关注的,恰恰是我们的执法机构在执法过程中所应该遵循的程序问题。如果我们江南省司法机构在执法过程中,执行程序是乱套的,那么,我们的常委们,就需要好好地讨论一番了。

赵德良喝了一口茶,接着,为什么这样?道理很简单,如果我们的执法机关不是在按既定程序办事,明什么?明这个执法机构,已经不是**的执法机构,已经不是江南省的执法机构,因为它根本不按**的执法程序办事嘛。不按**所制定的执法程序办事,那你按哪个党制定的执法程序在办案?国民党的执法程序?还是其他什么党的执法程序?不是我危言耸听,一个处级干部的案子,竟然送到了这里,这就是反程序的,就是破坏程序的。除了今天这件事之外,我还听到一些消息。我就奇怪了,黎兆平只不过一个处级干部,为什么有关黎兆平的事,会一再传到我这个省委书记的耳里?会传到你们这些省长、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的耳里?这符合程序吗?到这里,我就跳开一点,另一件案子,雍州新城的案子。我相信,在座的诸位,都知道这件案子。这是一件什么性质的案子?党纪国法案?国际间谍案?还是别的什么重大案件?都不是,只是一起治安案件。如果按照级别管辖,这只是一起区公安局甚至是派出所处理的案件。可就是这么一个案件,报告送到了我这里,要我签字。我觉得莫名其妙,哭笑不得。为什么莫名其妙,为什么哭笑不得?因为面有我们很多党政高官签的字,画的圈圈。一个派出所长管辖的案件,为什么需要我这个省委书记签字画圈?这就是程序混乱,得严重一点,就是我们江南省存在的事实,就是我刚才所的阴风。为什么会一再出现这种破坏程序的事?难道不值得我们打一个大大的问号?我还听,对黎兆平进行双规,省纪委没有一个人知道此事,春和同志在这里,你知道这件案子吗?春和同志?

夏春和摆了摆头,,我问过几位副书记,省纪委肯定没有立案,更没有委托执行。

赵德良又转向彭清源,问道,清源同志,这件案子,是你们市纪委执行的,你这个市委书记,知道这件事吗?

彭清源,我问过李福同同志。李福同同志,他得到的消息是,面交办的。但是,他们在市纪委没有查到交办的相关手续。

赵德良转向省检薛有天检察长,有天同志,你这位检察长,签字画押了吗?

薛有天也,没有。我事后才听这件事。我了解过,省检和省反贪局,没有人知道这件事。

赵德良,你们负责司法口的同志应该比我清楚吧?一个干部被双规了,可省纪委和省检察院,却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市委和市纪委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符合法定程序吗?如果不符合,里面会不会存在什么妖风?这是按哪个党的办案程序执行的?你们纪委知道吗?检察院知道吗?我还听,黎兆平被刑讯逼供,是不是真的?如果是,那么,这就是我们应该讨论的事了。我们的执法队伍怎么了?为什么如此胆大妄为?为什么敢公然违反执法程序?是普遍现象,还是个别现象?如果是个别现象,有党纪国法在那里。可是,同志们啊,坦率地,我有一种深层的忧虑。我忧虑什么?我忧虑这种违反程序的行为,并不是个别行为,而是普遍行为。这就不得不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了。

到这里,赵德良喝了一口水。他是故意留下这个空档,等着陈运达的反击。可陈运达显然没料到赵德良如此犀利,一时没有找到反击的突破口,不得不沉默着。赵德良轻轻敲了敲面前的材料,继续,运达同志提到了这份材料。我不知道这份材料是怎么送来的。这件事,我想也没有了解的必要。到具体案件,既然运达同志了,也有材料送到这里来了,我作为班长,表达一下个人意见。黎兆平只是一个处级干部,该哪个部门管,你们去管,并且管好。但是,围绕这一案件所出现的种种违反执法程序的事,省委应该高度重视和警惕,尤其是纪委和政法委,应该查清楚我们的执法机关,是否存在严重越权行为,是否存在极其恶劣的违法乱纪行为。我建议,由春和同志和先晖同志商量一下,是不是组建一个班子,对全省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乱纪行为,违反程序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有关这份材料这个案子,今天就到此为止,等春和同志和先晖同志将全面情况摸清之后,省委常委再开专门会议研究。这是我个人的意见,你们大家有什么想法,可以出来。

虽然陈运达事前有一番安排,某些人也准备了一套词,但在赵德良过这些话之后,他们发现,自己的词竟然全都不能光明正大地提到桌面了。相反,赵德良所,有理有据有节,他提出对全省执法机构是否存在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符合一省法制建设的大局,没有任何人能够驳倒他。所以,他的话结束之后,再没有一个人话。

那些感情和赵德良亲近的人,或者主观并不靠近两人中任何一方的人,都觉得赵德良所是对的,纷纷表示认同。

陈运达没料到,这件事竟然会搞得自己如此被动。在此情况下,自己如果不话,其他人肯定不出话来。可自己话,怎么?赵德良的每一句话都符合他的省委书记身份,也有法理依据。其他人表态的时候,他的脑子在高速运转着,最终,还是决定不正面反驳赵德良,而是,德良同志的话,高屋建瓴,意义深刻。我完全赞同德良同志的意见。在德良同志意见的基础,我还想补充一点。经德良同志一提,我确实感到这件案子中,有很多不合程序的事。只要是不符合程序的,就一定要查,一查到底。我赞成德良同志的提议,迅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执法程序大检查。程序正义,才是一切正义的前提嘛。同时,我想提请注意,执法程序检查的时候,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主要问题,突破重点。比如吧,黎兆平人已经被双规了,却被选为党代表候选人,这件事就完全不符合程序嘛。要不要查?我一定要查。是谁在破坏我们的党风破坏我们的法制。

赵德良立即接过了话头,,运达同志的意见很好很重要。党代会和人代会,是我们的最高决策会,如果在党代表和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违法行为,我们必须一查到底。任何人,都不能例外。先晖同志,你是政法委书记,我们这些人中,你是法律专家。你,被双规的人,有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罗先晖很清楚陈运达是个什么样的人,也很清楚他挤走一任省委书记的过程,对于他和赵德良之间的微妙关系,罗先晖同样清楚。他一直想在他们两人之间搞平衡,既不得罪这个也不得罪那个。可这件事做起来真是不容易,身为政法委书记,级别比他们两人矮了一截,却又是省委常委,在常委会有关键性一票,所以,他总是被两个人你拉过来我拉过去,弄得他无所适从。既然赵德良书记点到了自己头,他不得不据实明。

他,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双规只是调查,不是定案。定案需要经过司法程序,也就是要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或者法院宣判。

赵德良,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和普通犯罪一样,只要法院一天没有宣判,就不能定罪,就是无罪的?

丁应平接过去,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权的一部分。就算法院宣判了,只要不宣布剥夺政治权利,也就是没有被剥夺公民权,仍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赵德良问罗先晖,先晖同志,是这样吗?

罗先晖,理论是这样的。

赵德良,如果是这样,那是不是,黎兆平被选为党代表候选人,程序并不存在问题?

罗先晖,是的。他有被选举权。

赵德良转向陈运达,运达同志,你的意见呢?

陈运达没好气地,我没意见。

赵德良,那就这样定了,我们改时间再听春和同志和先晖同志就这件事的专题报告。今天的会跑题了,跑一跑也好,至少让我们知道一个残酷的现状。好了,有关这一点,就此打住,我们现在正式开会。

作者题外话:第2-23章内容与《二号首长》第二部重合,免费发布。明天第24章起恢复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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