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北部,一座僻静的村庄。
此时,村子里的妇孺老幼在村长的带领下,来到村口,为一群年轻人送行。
“三天以后,蒙将军率领的大军就会抵达上郡,所以,你们要尽快赶到那里汇合。”
“村子里只剩下你们几个后生,你们要为大王忠心效力,多杀几个胡人,同时,也是给死去的村民报仇。”
“记住了,我们老秦人宁可战死沙场,也绝不当逃兵!”
叮嘱过后,老村长和村民一起向他们挥手告别。
“去吧!”
夕阳西下,一行人带着行李干粮,匆匆赶赴上郡。
他们中大都是十几岁的毛头小子,初生牛犊不怕虎,即便是第一次参军入伍,眼神中也丝毫没有胆怯。
秦天也是其中之一。
他今年虽然只有十五岁,却比同村人高出一大截,身高足有八尺,体格健硕,力大如牛。
“蒙恬,终于要来了吗?”
他的眼睛里充满期待和激动。
事实上,他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一场突发意外,让他这个现代人穿越重生到秦国,生活了十六年。
他所在的村子位于大秦和匈奴人的交界地,常常遭受袭扰和劫掠。
所以这些年,他始终没有离开过。
直到今天,皇帝征召士卒的旨意传遍北郡,他才知道,离别时刻终于要来了。
“天哥,只剩三天的时间,咱们能赶到扶施县吗?”
说话之人是秦天的同村发小,名叫秦壮,是秦天的贴身跟班,两人一起长大。
秦壮脑子虽然不太灵光,不顾他明白一个深刻的道理——
凡事听天哥的,总没错。
扶施县是上郡郡治,蒙恬的大军到时就驻扎在那里。
秦律严苛,徭役兵卒一旦没有及时抵达目的地,后果只有一个——
斩!
“我们没有马车,即便从走直道,肯定也来不及了,必须另辟蹊径。”
很快,秦天开始组织村人砍竹为筏,沿着一条宽阔的河流,一路顺游而下。
饿了,就吃随身带的干粮。
渴了,舀一瓢河水就地解决。
赶在第三天太阳下山前,他们终于到达扶施县,见到了蒙恬大军。
他们都是没有任何军功爵位的黔首,所以必须经过一轮选拔,才能编入不同的队伍中。
除了他们以外,几乎整个北郡的青壮都汇集于此。
“善骑射,可驾驭铜车者,编入甲营;”
“善使长枪、刀戟者,编入乙营;”
“识字过二十数者,编入丙营。其余一律编入丁营。”
“另外,凡能拉开此弓者,直接点为大将军亲兵!”
最前方,一位虎背熊腰的百夫长面对众人高声道。
只见他一挥手,下一刻,两名士卒抬着一柄足有六尺长的巨弓,缓缓来到众人中间。
在场的新兵纷纷议论起来。
“这么大一把弓,要想拉开,少说也得有一石的力气。”
“放屁,一石弓最多不过四尺!”
“这把弓射出的箭矢,恐怕能把人射穿吧?”
拉开一石弓,最少要有一百二十斤的力气。
面对这样一把巨弓,不少人好奇地围观了起来。
唯独没有一个人敢尝试。
“看来我们都是编进丁营的命,不过天哥倒是可以去试试。”
“天哥去年赤手空拳打死一头野牛,拉开这把弓,应该不是问题。”
“若是做了蒙将军的亲兵,将来就不用为爵位发愁了。”
秦壮在一旁怂恿秦天。
秦天正有此意,挤开人群,大步上前,一手举起了弓。
他并不是想为了出风头,而是成为蒙恬的亲兵,实在有太多好处。
一来,身为主帅亲兵,相比于普通士卒,晋升空间更大。
二来,亲兵的作用主要是为了保护蒙恬,上战场厮杀的时候并不多。
“哦,没想到还真有人不怕死啊。”
“在这上郡,我就没见过有人拉开过这把弓。”
“你可要想清楚了,若是一不小心伤了筋骨,可就得不偿失了。”
那名百夫长饶有兴致地看着秦天。
“试一试何妨。”
秦天奋力拨动弓弦,只见他脸色逐渐涨得通红,弓弦竟隐隐有了几分弧度。
“拉动了!”
人群中传来一声惊呼。
在场人无不全神贯注望着,只听到“滋、滋”一声,弓弦的弧度越来越大。
再看秦天,脑门和脖子上的青筋已根根绽起。
他咬紧牙关,睁圆双目,爆喝一声,右手死死拽住弓弦。
所有目击者纷纷被这一幕镇住,屏住呼吸,生怕一口大气影响到秦天。
“开!”
下一刻,弓如满月!
偌大的军营内,顿时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呼~”
秦天放下巨弓,揉了揉发酸的右臂,随后走到那百夫长面前,恭敬道:“还请大人带路。”
拉开这把弓,至少得有两百斤的力气。
秦天自诩气力过人,但拉开它的确吃了不少苦头。
由此可见蒙恬选拔亲兵的门槛之高。
百夫长这才如梦初醒,一脸惊叹地望着秦天,道:“不错,算是给咱们北郡争光了,我这就带你去亲兵营。”
和村人们告别后,没多久,秦天在百夫长的带领下,来到了亲兵营。
然而,他并没有见到蒙恬。
而是见到上百名和他一样,拉开巨弓的家伙!
无一例外,这些人个个长得孔武有力,高大威猛。
走在他们中,秦天反倒更像个普通人。
见到秦天到来,亲兵营众人只客气寒暄了几句,没有太多交谈。
他们彼此间早已相熟,对秦天这个初来乍到的新兵,自然谈不上有多少好感。
“将军昨日已派出斥候前去阴山查探,不出意外的话,明天就要和匈奴人干一仗了。”
“我们身为将军亲兵营,自然要身先士卒,在最前方冲锋陷阵!”
听到老兵们的交谈,秦天顿时愣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