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赏金猎人徐晓年

“司马县尉,话不能这么说啊,我拿到画像第一时间就来到县里,是你们都不在。”

“我们都去办案查证自然不在!”

司马亮说的一点毛病没有。

“你找不到我情有可原,索龙陈钊等人就在官道客栈,你为什么不去!”

“我,我......”

自己一个文官不会骑马,从县城到客栈二十多里路呢。

“你玩忽职守,致使重犯逃脱,你该当何罪!”

司马亮一声怒喝,主簿瘫坐在地上,吓得满脸抽抽。

“司马县尉,是我的错,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谁也没料到凶手胆大包天,敢出现在您二位的眼皮底下。”

“现在讨论此事,于事无补,索龙,立刻召集弟兄们,把画像贴出去。”

司马亮也没真想把锅甩给主簿,只是见他说话难听又怀疑索龙才借机教训教训。

“......是。”

索龙是个明白人,加上司马亮冲他使个眼色。

他就算心里有千般不信万般不服也只能听从安排。

从地上捡起掉落的画像,扶起主簿,问道,“大人,小六和陈钊他们人呢?”

主簿一怔,“他们不是和你一起出去办案了么。”

索龙陡然一惊,“什么!他们还没回来!”

“不可能,他们五个压着凶犯比我早走大半个时辰。”

.........

云鼎县南门。

过路的百姓,进出城的商人都围在一旁。

南门门前发生了命案。

七具尸体整齐的摆在一块。

五个是身穿公服的捕快,另外一个壮汉和一个精瘦的中年人。

正是押解金豹吴菜的官差一行人。

皇甫坛一早接到消息,第一个来到现场,也是第一个被气晕过去抬走的。

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司马亮索龙和主簿反倒是来的最晚的,司马亮查看七人的伤势。

死因一模一样,全是一剑封喉。

主簿看了看开口说道,“他们的死法和宋县丞的死法是一样的呀。”

“不会是同一人干的吧。”

“不可能!”

索龙立刻否定。

他是亲眼看着兄弟们离开的,而李朝歌跟他一直在一块。

根本就没有杀人时间。

而且,他压根就不相信是李朝歌杀的人!

司马亮瞪了冲动的索龙一眼。

心里暗暗叹息。

栽赃嫁祸。

动作好快。

李朝歌,你的前路越发的危险了。

............

山野林间。

李朝歌和青溪随地而坐。

吃着香酥的胡饼,喝着香醇的云鼎红。

愣是把通缉逃亡过成了野营度假。

“青溪。”

“嗯?”

“瞧你吃的。”

李朝歌擦了擦青溪唇边的渣渣。

“慢点吃,胡饼有的是,饿不着你。”

青溪白皙的脸颊微微泛红,赶忙喝了一口酒。

几日的相处下来,她对李朝歌的了解更深一层。

其他方面还不好说,但对于姑娘们的态度倒是清清楚楚。

初次见面时要么温和要么平淡,总归是有股子疏离的态度。

然而认识时间一长,他就会熟络很多,行为举止再也没什么顾忌。

“有吃有喝,郎情妾意,日子过的潇洒得很啊。”

从远处传来一声稚嫩又桀骜的声音。

“唉,又来了!”

李朝歌摇头。

自打离开云鼎,两天内他们遇到三拨赏金猎人。

武功不怎么样,诡计倒是多得很。

又是陷阱又是下药又是暗杀。

无一例外全被李朝歌一剑斩杀。

这次的三个倒是特别,就这么明目张胆的来。

“三位,你们和之前的几位比起来不够聪明哦。”

李朝歌放下云鼎红,回头笑着,“陷阱没有,机关没有,偷袭也没有。”

“你们真是来杀我的?”

“不,我们是来抓你的。”

说话的年轻人叫徐晓年,擅长使长短双刀,是近一年来成名最快的赏金猎人。

“姑娘,你不用担心,我们只抓他不抓你。”

另一个有点邋里邋遢的男子叫温不胜,自称江湖游侠猎人。

擅长使一把木剑一把铁剑,有名的双剑客。

“哦,你们是来抓我的。”

李朝歌目光一亮,嘴角微微上扬。

“为什么不杀我呢,杀我比抓我可简单多了。”

“朝廷发的通缉令代表证据确凿,无论生死拿的是一样的赏金。”

“与其带个大活人上路不如带颗人头,方便得多。”

徐晓年语气认真,“我们是赏金猎人,帮朝廷官府办事的,不是江湖上领钱杀人的杀手。”

“......唉,白让我高兴一场,合着是三个有原则的年轻人啊。”

李朝歌一下子没了兴致,忽然想到一件事,连忙询问。

“哎,问个事,我的赏金是多少?”

“前面几个杀得太快,没来得及问。”

温不胜竖起五根手指,“五万!”

“多少!?”

李朝歌惊得原地站起,喜笑颜开。

“青溪,你听到没,我值五万赏银啊,哈哈哈。”

“小子,你是吓得胡言乱语还是失心疯啊。”

唯一的中年人朝地上呸了一口,满脸不屑的看着李朝歌。

“五万两赏银,你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三头六臂的哪吒,还是大闹天宫的孙大圣。”

“......”

李朝歌一怔,语气弱弱的说道。

“不,不是你们说我值五万的么。”

温不胜翻了个白眼,“是五万赏钱。”

五万两银子!

怎么想的呀。

大唐从开国以来,算上武周时期,直至今日。

悬赏五万两银子的通缉犯可谓是凤毛麟角。

上一个是大周时期千牛卫大将军李元芳。

被人陷害,杀死和谈的突厥使团,险些成为两国开战的天字第一号通缉犯。

赏银也不过五万两!

“五万钱......合算成银子......”

“五十两。”

“五——十——两”

“我特么就值五十两!?”

李朝歌再也淡定不了,“云鼎哑奴还能卖七八十两!!!”

“合着我还不如云鼎哑奴啊!!!”

青溪宽慰他,“你往好处想,其实你犯的事也没有那么大。”

“是啊,以为自己是大闹天宫的孙大圣,结果是养马的弼马温。”

李朝歌无语的坐在地上,头也不回的喊道。

“三位,我现在心情不好,没心思陪你们玩。”

说着,手一扬,三块五十两银子的银锭被他朝后一扔。

温不胜和徐晓年同时跳起接下,而另一个人只觉得银光一闪。

“砰。”

五十两银子砸在他脑袋上,瞬间鼓起一个大包。

但他丝毫不觉得疼痛,反而难以置信的看着五十两一块的大银锭。

还下意识的咬了咬,确定是货真价实的白银笑的像是个傻子。

“五十两银子你们三个人分,现在我给你们一人五十两。”

“拿了钱赶紧走,走远点,别打扰我们午睡。”

温不胜,徐晓年:“......”

“还可以这么玩?”

徐晓年当赏金猎人时间不长,一时间有些懵,看向温不胜。

“老温,怎么办?”

温不胜也是头一回遇到这种情况,皱眉思考。

另一人见二人犹豫连忙说道:“二位兄弟。”

“他随手就能拿出一百五十两银子,你们想想他身上到底有多少钱。”

“说不定不光是银子,还有金饼呢!”

说到金饼时,男人的眼睛都开始放光。

赏金猎人是来钱快,但风险也高,轻则伤筋动骨,重则性命难保。

要是能赚一两块金饼,大可以找个县城随便做点生意下半辈子吃喝不愁。

“我身上确实有几块金饼。”

“交出来,把你身上的钱全交出来,我们饶你一命。”

“不是,哥们,你到底是赏金猎人还是山贼土匪?”

李朝歌无语,本以为能花钱省事,没想到遇到个贪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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