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赏的太重了

这一下子,陆仲亨和费聚人又麻了。

且不说这世袭千户,要知道,大明真正的爵位,是很少的,公侯获赐的人数,不过寥寥数十人而已,这数十人,无一不是南征北战,立下无数赫赫功劳。

不过,开国的征战之中,立功受赏的人甚多,正因为如此,所以朝廷除了公侯,还有各种世职。

譬如世袭指挥使,世袭千户等等,这些可都是子孙可以承袭的职位,别小看这玩意,其实某种程度而言,它们就是爵位的一种,一旦获赐,就等于迈入了功勋集团的门槛,不但子孙后代,可以生活无忧,永远都有保障,而且对于获赐之人而言,也是极大的荣耀。

当然,这世袭千户,还不是最让陆仲亨和费聚觉得可怖的,毕竟他们都是侯爵,未必能看得上这世袭千户。

真正让他动容的,却是这丹书铁券。

费聚甚至忍不住嘀咕道:“这丹书铁券,我家也才获赐一枚呢,这小子何德何能,还能赐一对?”

这一下子,二人的目光,骤然之间,开始放起光来。

丹书铁券,就意味着可以免死,只要你不谋反,犯了什么事,都可免罪。

这是何等的殊荣!

莫说是他二人,即便是李善长和徐达,也只获得了一枚呢。

“这狗东西……”

可邓千秋……先是从一头雾水,然后……他更懵了。

前头那个世袭千户,让他心中喜不自胜,这玩意好啊,这玩意就是个铁饭碗,子孙世世代代不用考公了,长期饭票,至少能吃三百年的那种。

可是丹书铁券……

此时,那宦官继续唱喏道:“邓千秋小小年纪,就如此年少有为,天下功勋官宦子弟,岂不汗颜?俺闻其在贤良寺当值,尽忠职守,兢兢业业,且能吃苦耐劳。严寒酷暑,亦忠于本职,不辞劳苦。俺若不拔擢此人,如何显出赏罚分明……”

邓千秋听到说他尽忠职守、兢兢业业,心里忍不住要笑了。

这皇帝眼瞎啊,肯定是被身边的奸臣给忽悠了,我邓千秋混日子混的飞起,他居然还认为我尽忠职守,我一臭看大门的,还能咋样的尽忠职守?

宦官的声音继续响起:“敕令邓千秋,至大本堂值守卫戍,参赞太子、亲王读书事。钦哉!”

此言一出,邓千秋已笑不出来了。

而陆仲亨、费聚二人,却已身躯一震,竟是说不出来。

所谓的大本堂,其地位,可比中书省还要高得多了。

大明开国之后,朱元璋极为重视太子以及亲王们的教育问题,因此,在宫中设立了大本堂,这大本堂位于皇宫东部。朱元璋建大本堂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延请名儒教授太子、亲王。因而,大本堂首先是用作为太子、诸王读书之所的。此外,朱元璋还“选民间之俊秀及公卿之嫡子,入堂中伴读”。

当然,还不只如此,因为这里收藏了天下的图书,所以这儿,还是朱元璋与大臣讨论国事的场所。他曾在这里,召见文臣,甚至通宵达旦的进行讨论。并且与东宫各官员商榷古今,评论文字。

这里集成了朱元璋议论国家大事,太子和诸王们读书,并且藏阅天下图书之地,所有被朱元璋特意召入大本堂的大臣官员,即便现在未必位高权重,却也绝对有着锦绣的前程。

即便是卫戍在那儿的仪鸾司和拱卫司的禁卫,亦是优中选优,其中不少,都是陛下朱批,亲自选定。

而这些,显然并不是最厉害的,真正厉害的,不是邓千秋卫戍的职责,而是这圣旨最后的一个词:参赞太子、亲王读书事。

这参赞,有协助的意思,也就是说,邓千秋虽是以世袭千户,仪鸾司百户的名义卫戍在大本堂,却也有资格协助太子、亲王读书。

这……可是一场泼天的富贵啊!

即便是这陆仲亨和费聚,堂堂侯爷,眼都不禁红了。

那宦官一脸笑容,如沐春风般,念毕了谕旨,便从护卫手里,亲自取了丹书铁券,交给邓千秋手里,嘱咐道:“好生藏着,邓百户是有天大福报的人。”

邓千秋低头,看着这一对丹书铁券,果然是铁的,上头用朱砂写着:‘世袭千户官邓千秋,平虏资粮有功,特赐尔此券,恕卿九死,子孙三死,或犯常刑,有司不得加责’的字样。

邓千秋:“……”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明朝大规模的颁赐铁券,基本上这拿着铁券的人,除了少数人之外,几乎都被杀光殆尽了。

到了明朝末年的时候,崇祯皇帝也曾赐给过魏忠贤侄子魏良卿丹书铁券,然后不久之后也被斩首了。

这玩意……在如今很大多数让你眼中,它可能有着免死的功能。可邓千秋比谁都清楚,拿着这玩意的人,基本上一拿一个死,准确率百分之九十八点五三四六二。

问题是……这皇帝脑子进水了吗,为啥给我赐两块?

他跟我有仇?

邓千秋低着头,一言难尽地把玩着两块铁券。

那陆仲亨和费聚二人倒是看不清邓千秋那眼中的郁闷,他们此时是眼睛都直了,眼里冒着星星。

邓千秋终于忍不住道:“话说两位贤弟,这陛下赐我两块这个,是什么意思?你们比较博学,能否解惑?”

陆仲亨:“……”

邓千秋道:“陆贤弟,伱家应该也有吧?”

陆仲亨有些不自信起来:“有……是有一块。”

邓千秋道:“你们和陛下熟,能否帮我琢磨一下,陛下这是有什么高深的用意?”

陆仲亨和费聚二人对视一眼,费聚性子直,忍不住道:“你糊弄俺吧,陛下应该和你比较熟。”

邓千秋:“……”

邓千秋眨了眨眼睛道:“我想明白啦。”

陆仲亨道:“想明白了什么?”

邓千秋道:“其实外放到外头的卫所里也不错,我现在是世袭千户,陆贤弟能不能帮我运作一下,我比较喜欢南方,南方的气候湿润一点,最好找个有水的地方,我……”

陆仲亨笑了:“邓兄弟莫不是消遣我?差不多得了,你咋得了便宜还卖乖。”

邓千秋:“……”

陆仲亨贪婪地看了一眼那一对丹书铁券,忍不住酸溜溜地道:“你这前程……真是教人无法想象啊,啧啧……好啦,我们该告辞了。邓兄弟,再会。”

陆仲亨只想逃之夭夭,他不想在这呆了,人比人气死人,老子当初可是大小征战数百次才得来的侯爵,这小子何德何能,咋跟竹子似的,小小年纪,一节还比一节高。

狼狈地从邓千秋的宅院出来,费聚耷拉着脑袋,忍不住道:“陆兄,我心里头酸了,这邓千秋到底什么来路,怎么我越发觉得这里头有明堂?”

陆仲亨深呼吸,只应着:“嗯……嗯……”

费聚道:“我突觉得心里有些难受,你说,咱们来回奔波的,刀山火海里出来,加在一起,也就一枚铁券……”

“哈哈哈哈……”陆仲亨突然大笑。

费聚一愣,不解地道:“陆兄弟,你咋还笑了?”

陆仲亨却是答非所问:“走,去见胡公。”

费聚挠挠头,他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却老实地跟在陆仲亨的身后。

…………

夜深。

点点星光之下,胡家今日却是出奇的安静。

此时,两位侯爷被迎入了小厅,他们二人,对这里早已熟稔了。

落座之后,便见一身布衣打扮的胡惟庸背着手,碎步进来。

二人要起身行礼。

胡惟庸压压手,含笑道:“自家人,不必客气,这里就和家里一样。”

陆仲亨和费聚便落座。

胡惟庸笑了笑道:“昨日我做了一梦,梦见有乌鸦在庭前鸣叫,不知此梦何解,似是不祥之兆。”

费聚一时接不上话。

陆仲亨却道:“胡公是何等人,天大的不祥之兆,到了胡公这儿,也能逢凶化吉。”

胡惟庸微笑,道:“这些话,言重了,不过老夫确实不信这个。李商隐曾有诗云: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可见这鬼神之学,多半是危言耸听,却令许多人,趋之若鹜。胡某人,不信鬼神,却信朋友和兄弟,只要朋友和兄弟多,人才可高枕无忧。”

陆仲亨笑着道:“是,是。”

胡惟庸拿起一副茶盏呷了一口茶,才抬眸,像是不经意地道:“今日还听闻,宫中有一道旨意……”

“胡公是想说那邓千秋吧,这个混账……哎,胡公,我可以后再不去拜访他了,此人……”陆仲亨气咻咻起来,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

胡惟庸依旧带笑:“陆兄息怒,又怎么了?”

陆仲亨冷哼一声道:“这厮……开口就说自己在京城没有银子用,居然索要七千两银子……我实在是受不了此人了,这人贪得无厌,真是卑鄙无耻!”

费聚坐在一旁,身躯微震,用一种诡异的眼神瞥了陆仲亨一眼,心里忍不住嘀咕:之前不是商量好了吗?索要个三千两,转过头,给一二百两将邓千秋打发了。怎的……转眼之间,还涨价了?

可陆仲亨却是面不红,心不跳,一副大气凛然的样子。

胡惟庸则是笑着喝茶,不置可否的样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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