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低垂,丛林之中热闹非凡。
这赢部落的篝火晚会可是很多部落的人都很向往的,因为赢部落有九州大地上最好吃的东西甚至还有好玩儿的。
喷香的果子酒和香辣的羊肉烤串让人流连忘返,无法忘记。
那戎狄带着孤狼他们这次吃了个饱,不仅如此赢竟还亲自给戎狄舀了一碗饭,“戎狄,尝尝我们的新米味道怎样?”
上次戎狄偷来这里想看看他们的稻谷,可惜他一粒米都没吃到。
见到那一碗白白的米饭,戎狄的目光就一直盯着,想吃又觉得不好意思,那模样挺可爱的。
他知道这是赢想和他和平共处的示好,一瞬间他鼻尖酸酸的。
“这就是大米?”
“这是米饭,是大米做的,以后你们的稻米收割了也这样做,对了,要先煮开了用竹筒来蒸饭这才好吃,你记住了,来尝尝?”
戎狄耍了小脾气,“我是兽人吃不惯这些的。”
赢知道他的脾气执拗,“谁说兽人就不吃米饭了,你看孤狼他们吃的多香?”
孤狼正在用手抓饭,听到这话他忙抬起头咧嘴一笑,“首领你尝尝,好香啊。”
戎狄吞了吞唾沫,这才伸手接过,“你都舀了不吃浪费了。”
他伸手接过看着这碗白花花的米饭,眼神可都没移开了,土碗带来了手心的温度,还带来了一阵阵米香。
他曾经幻想过第一次吃米饭是在自己的部落里面,带着自己的族人住上高高安全的土楼,没有风吹日晒也不用担心大风刮过。
就这么幸福的尝那一碗米饭的味道,可是如今他想吃的米饭竟是赢端给他的。
他鼻尖一酸也不客气了,伸手接过抓了一把放入了嘴巴里,那味道绝了!
“首领,味道怎样?”
不止是戎狄,就连这孤狼和玄风也想知道他怎么评价的?
这东西味道太棒了,软软的香香的,吃起来简直是人间美味。
戎狄这是第一次吃到米饭的味道,他是兽人从前吃惯了那些奇怪的生肉,后来受了南清欢的影响回去做了熟食,再后来李想来了做了很多他觉得味道不错的食物,食物有了味道那就不一样了。
平淡的口味一旦被味蕾开启,那就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赢看到戎狄吃米饭的样子想起了自己吃米饭的第一次,他突然低低笑了起来,“怎么样,你这兽人能吃的习惯?”
阿叔有些不爽这戎狄,他一直都觉得戎狄不是个好东西,就算现在和平以后他们还是要打一架的。
赢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好?
戎狄几乎是囫囵吞下去的,吞下去后他不停点头,“味道不错!”
“哈哈,喜欢那就多吃点,戎狄,既然你我之间已经成为朋友,这碗血酒我喝了,歃血为盟我希望这一次是最后一次!”
丢下这话赢让人送来了两个酒碗,而后他拿出自己的长刀轻轻割破了自己的手臂,鲜红的血液就滴入了酒里。
瞬间清澈的酒就被鲜血染红了。
晕染出了一朵朵血花。
那戎狄见此也自然不服输,立刻拿过他手里面的刀割破了自己的手指头,鲜血滴入了里面后他便拿起了碗和赢走到了那原本早就废弃的祭祀台那里。
赢部落很久不祭祀了,可是天神还是要尊重的。
他们准备对着月亮歃血为盟。
“今日我戎狄在此和赢歃血为盟,从今后我们是朋友,两族之间和平相处共谋发展,如果我戎狄有违背此誓言就不得好死!”
这话从前他可从来没有说过,从前的那几次都是缓兵之计,可现在不一样,因为他真的觉得赢不可恨。
如果他可恨他可以那天就把自己丢在那里,他是个真正的英雄他也佩服这样的人。
这话让赢很是惊诧,“戎狄……”
“我先干为敬!”
这戎狄刚刚喝下去,赢正想说什么身后传来了南清欢的声音。
“赢!”
两人听到她的声音忙朝着身后瞧去,篝火之下那南清欢和李想两人都朝这里走了来,赢微微眯眼也忙上前去接她。
“你怎么来了,夜里凉该好好休息。”
说完这话,他让大山把自己的虎皮取来给南清欢披上,虽然她吃了菩提根但他还是担心她身子不好。
今日进了屋子看到那鲜血他都吓坏了,那是清欢和孩子的,他的心都要碎了,所以戎狄能无条件送来这菩提根救了他们母子,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天大的恩情,戎狄肯和他和平共处他也选择相信他,因为戎狄也很需要菩提根,可他给了清欢。
他救了清欢的命他也要给他一些恩惠。
赢对南清欢如此照顾这让一旁的李想很是心酸,一个野人尚且能做到这一步,无微不至的关切,他还有什么理由说赢配不上南清欢?
是他配不上才是,他的爱太狭隘自私!
南清欢也享受他的照顾,眼神中有星辰的光在闪烁,“我没事,赢,我已经和师兄说好了。”
说完这话她把目光看向戎狄,戎狄的身体也不是很好,可是他却救了自己。
“戎狄,谢谢你送来的菩提根救了我和孩子,为了表示诚意我们愿意和你们和平共处,以后我们两族人相互帮助,我希望这次歃血为盟是最后一次!”
这话有些翻旧账的味道,这让戎狄有些尴尬,是啊,他曾经和赢歃血为盟过,可惜后来他还是对付赢。
他们不打是不行的,只是现在他彻底改变了这个想法了。
赢救了他,若没有赢就没有现在的戎狄了。
所以……
他一把摔了碗而后拿出了一把铁刀递给南清欢,一本正经道,“清欢,若我以后和部落作对你可以拿着这把刀割下我的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