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流回三年前的夏天。
十二岁的基索已经整整两天没有吃任何东西了,他身上的温度很高,看什么都模模糊糊,摇摇晃晃。长期的营养不良导致他的颧骨看起来异样的高,两只眼窝也因缺水而深深凹陷,无论是谁,只要见过了他落魄、肮脏的样子,都会远远厌恶的避开,那些未曾留意他的,在经过他身边时亦会被那因长期无法洗澡而散发出恶臭提醒而皱着眉头匆匆远离。他的样子在人群中十分刺眼。
基索晃荡着瘦弱的双臂,毫无意识地往前走着,他已经忘了从哪里来,更不知道要到哪里去。总之,从八岁时父母被赫梯人全部杀死后,他就开始了悲苦的流浪生活,颠沛流离四海为家。不想,跌跌撞撞间,竟然来到了首城孟菲斯。
初次到来,他完全被孟菲斯的繁华和热闹震撼了,宽敞的街道到处弥漫着尘埃和热气,还有车马往来的喧嚣声。在挤满人群的小巷两侧,有金匠和做草鞋的店铺,也有理发店、食铺、陶器店以及酒肆。肤色各异不同种族的旅客,满满当当地挤在街道的每一边。基索惊异地张望着时髦的首城人,只见他们穿着有褶的披风,拿着走路用的拐杖,身上有纹身图样而且戴着假发;而妇女们也在下巴、额上画上花纹,还将头发染成蓝色,衣领串上珠子和宝石,更挂上叮当价响的手镯。这一切的景象,他连作梦也不曾见过。
街道两旁的种栽满了高大粗壮的棕榈树,枝繁叶茂,淡淡的阴凉投送到街道上,旅人疲惫时随便靠上一棵棕榈树,在树荫下美美地吃上几枚椰枣,喝上一碗甘蔗汁那真是最惬意不过的。
他有时幻想着,如果父母还在人间,他们一家人能够在孟菲斯住下来,他会快乐得发疯的。即使,他们只住在一个破烂的茅草屋里,只要他亲爱的母亲和慈祥的父亲能够天天陪伴在他身边就好。他是多么留恋以前那快乐的日子啊,虽然记忆已经久远模糊了,可他永远忘不了父母带自己去三角洲沼泽打野鸭的那一天。他还清楚地记得,他提着打到的野鸭兴冲冲地跑到父母面前,父母对他说的每一句话。
“我的基索已经长大了,很快就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战士了。”父亲赞许地拍着他的脑袋。
“快擦擦汗吧,基索,你真能干。”母亲拿着亚麻巾宠爱地擦拭着他额头上的汗水。
“嗯,我还能再打到更多的野鸭。”他神气地仰着头鼓着稚嫩的小腮帮。
“是的,我们的基索还能打到更多的野鸭,今晚我们就用基索的猎物作为晚餐。”母亲接过他手中的野鸭举起手臂在空中扬了扬。
父亲也鼓劲地说,“对,我们的基索将来还会打到更多的猎物,以后父亲就跟着基索混饭吃喽。”
基索听到这儿哈哈大笑起来,“到那时,我就可以拥有一匹神气的小马驹了,对吗?”
父母乐呵呵地一起告诉他:“对,基索!到那时你就可以拥有一匹神气的小马驹了。”
“等我长大了,我还要一匹真正的战马,我要做法老最勇敢的战士。”
“会的,基索,我们相信你会是最勇敢的战士。”
……
可现在,一切一切都成了影子,莲花败了还会再开,可他的父母却永远回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