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朝暮悠闲踱步在主街上。
宽阔繁闹的街道店铺林立,行人往来如织。
虽远不如汴京繁华热闹,但也算是一方宁静乐土。
好几家店铺门口都摆放着一张小小的四方桌。
三五人聚在一块喝茶闲聊,欢声笑语。
林朝暮不禁一笑。
看来细柳的父母官倒是干的不错。
他欣赏人才,求贤若渴。
而人才从不仅限于江湖。
江湖人才可以助他实现霸业,平定四海。
但江湖人是不可能管理朝堂的,因此他也需要能治理天下的人才。
走过一条小巷子时,他听到里面传来几个小孩子欢闹的动静。
摇头轻笑,正要离开,忽的目光一定。
地上有一枚少女金簪,金簪上镶嵌一颗小而圆滑透润的珍珠。
簪子明显是京城第一首饰店“翠玉坊”的手艺。
“翠玉坊”打造的首饰一向是能引大家闺秀们争抢的宝贝。
这支簪子起码能卖三百两银子,镶嵌的珍珠起码能卖五百两。
也不知道是细柳没人识货还是真的路不拾遗。
林朝暮会关注簪子并不是因为簪子本身。
是因为簪子的主人——月华。
这是雷纯第一次见到月华时送她的见面礼。
簪子为什么会掉在这儿?
月华出事了?
林朝暮朝巷子里走去,闲庭信步,目光平静,好似没有任何防备。
事实上他已经暗暗运转“达摩内功”。
至精至纯的内力凝成三尺气墙。
无形的正方立体气墙。
任何人从任何角度朝他发起攻击,都会被至阳至刚的内力反震。
轻则经脉尽断五脏剧裂,重则被轰至粉碎,随风而散。
走了好一段路,终于看到了月华。
她正和一个小乞丐玩在一块,笑的很是明媚。
她穿的是绫罗绸缎,小乞丐是褴褛破衫。
她肌肤光亮如雪,白的发光。小乞丐脸上身上全是黑煤,像只野猫。
一白一黑。
她们两个简直是两种极端。
任何人看到她们两个都会觉得违和。
但她们自己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月华很开心,笑的很愉快,小乞丐也很开心,嘻嘻的笑,露出两排雪白的细牙。
林朝暮略微皱眉,目光朝四处一扫。
邓苍生人呢?
他不是跟着月华的吗?
他如果没跟着月华会去哪?
这时候又有三五个小孩子跑过来,争着抢着踢着球。
其中一个一脚踢翻了月华和小乞丐摆放的的石子堆。
小乞丐明亮聪慧的的眼睛闪过一丝愠恼。
小孩子可能并未注意,继续踢球。
年纪最大最壮实的一脚把球踢飞,小乞丐勾唇一笑。
乌漆墨黑的手指弹出一颗小小的石子,打中球身,把球打到了树上。
最高的一棵树。
有十几米高。
弹指神通!
林朝暮心下一笑,锐利的眼睛闪过一抹明悟之色。
小乞丐原来是她。
五绝之一,东邪黄药师的掌上明珠。
桃花岛的大小姐。
黄蓉!
依稀记得最后一次看黄蓉的故事是她和南宋奸臣的“斗智斗勇”。
让人热血沸腾,大呼过瘾。
几个小孩子围在大树的四周,仰头去看。
一个瘦瘦高高的小男孩灵活的爬到树上,眼看爬到了一半。
“啊!!!”
手一个打滑,从七八米高的位置落了下来。
忽的扬起一阵风,给了小孩子一个支撑力,他竟然平平稳稳的落在地上。
“哎呀,拿不下来。”
“哼,都是你!”
“对不起,是我太用力了。”
“算了,还是想想怎么办吧。”
“我来帮你们拿。”
月华笑呵呵的主动帮忙,黄蓉哼了一口,暗骂一句:“小笨蛋,活该被人欺负。”
月华丝毫没把自己当个姑娘,也不顾自己穿的是襦裙,抱着树就要往上爬。
这时又有一阵风吹过,球从树杈上落了下来。
“谢谢大姐姐。”
“没关系,你们去玩吧。”
小孩子高高兴兴的跑去一边。
“哼,一只破球有什么好玩的。”
黄蓉走过来,漆黑的眸子瞪着月华。
“和朋友一起玩什么都会很开心的。”
“你没有朋友吗?”
这句话深深地刺痛了黄蓉。
她岂止是没朋友,连爹都不要她了。
自己离家出走这么久,爹爹都不来找她。
哼!
“谁说我没有朋友,我有的是朋友!”
黄蓉气呼呼的,要不是她和月华玩的开心,换做别人早就一耳刮子扇过去了。
“你脾气不好肯定没朋友,不过我喜欢当你的朋友。”
月华笑嘻嘻的拉着黄蓉的小手,黄蓉的手温软嫩滑,柔弱无骨,握起来很像大小姐的手,不同的是大小姐的手白嫩得很。
虽然黄蓉的手又脏又黑,但月华一点也不嫌弃她。
她觉得自己也是小乞丐,为什么要嫌弃别的小乞丐。
“谁稀罕你当我朋友。”
黄蓉虽然脸上不屑,但心里却觉得暖洋洋的。
自己跑出来这么多天总算是认识了个有趣的人。
有趣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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