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离婚可以,但要给钱
此时审判长说道,“第一被告答辩完毕,现在由第二被告廖鑫华进行陈述。”
廖鑫华并没有委托律师来替自己辩护。
首先他不舍得花这个钱,其次他认为压根没必要花这个冤枉钱。
所以他是自己独自来的,准备自己为自己辩护。
“审判长,我对原告的诉讼意见也持反对态度。首先,我跟米蕊是正常相亲认识的,并不是通过冯林浩认识的,更不是为了落户才结婚。”
“结婚前我们都是确认过彼此互有好感的,而且对结婚这件事也达成了共识。米蕊也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结婚程序完全是合法的。”
“但也许是我们的缘分太浅吧,我以为婚后我们的感情可以更进一步,但米蕊婚后却对我十分冷淡。”
“我知道,米蕊是一个拥有千万粉丝的大主播,喜欢她的男粉丝众多。而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我理解她的工作性质,所以一直以来,我都从未要求她对外公开我们的婚姻关系。”
“没想到一经狗仔曝光,她就提出跟我离婚,就好像我们之间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关系似的。”
“虽然我感到很失望,但如果米蕊坚持离婚,我也不想为难她,我也只好同意,只要依法分割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
“至于孩子,确实不是我的,我也不知道是谁的,她要是想的话,可以由她自己抚养,对此我没有不同意见。”
“审判长、审判员,我的答辩意见就这些。”
廖鑫华的目的其实很明确。
他就是要分割米蕊的财产。
他当初之所以跟米蕊提出,要一个亿才肯离婚,也是知道米蕊有钱。
一个头部主播,收入当然不会差。
所以他今天为自己辩护的思路,就是依法分割财产。
结婚证毕竟是真的,不管米蕊怎么说,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他们就是合法夫妻。
既然是合法夫妻,那不论是因为感情不和,还是别的原因要离婚。
他反正一没出轨,二没重婚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审判长继续说道,“通过双方的陈述,本合议庭总结本案的审理焦点为:”
“一,原告诉讼请求所主张的事实与理由是否成立,其诉讼请求是否予以支持;”
“二,原、被告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两被告是否存在欺诈的事实;”
“三,第一被告反诉依据的事实与理由是否成立,其反诉是否应予采纳。”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环节。”审判长说,“首先由原告方进行举证。”
全场的目光纷纷投向原告席的李杭身上。
开庭前,米蕊从始至终都没有在网上对此事进行过澄清或解释。
在网友看来,米蕊虽然声称自己被人骗了,但是都是口头叙述。
没有任何说服力。
因此,此时正在观看这场庭审的人都很好奇。
李杭究竟会拿出什么证据来为米蕊证明?
李杭在众人目光的注视下站起身来,说道,“冯林浩在与米蕊的交往过程中,确实很小心谨慎,不留下任何合照,和米蕊聊天和都使用他的微信小号。”
“但是,毕竟交往的几个月日子是真实发生过的,不可能不留下任何痕迹。”
“审判长,我方提供的证据一,是冯林浩发布在某短视频平台的一段跳舞视频,时长为14秒。这份证据可以证明,冯林浩与米蕊确实存在同居事实。”
“我方请求当庭播放这条视频。”李杭说。
“可以。”审判长点点头,示意法警将这个视频播放出来。
法警操作设备,屏幕上开始显示冯林浩的跳舞视频。
时长仅有14秒的短视频,几乎是还没等网友们反应过来,就播放完了。
【这不就是冯林浩发在斗音的一个舞蹈挑战吗?当时都上热榜了,我不是他粉丝都刷到过这条视频。】
【我记得好像点赞破百万了吧。反正从他拍完这个短视频之后,娱乐圈就刮起了这个舞蹈挑战的风,那段时间我每刷到一个,反手就是一个举报】
【我看完了,然后呢?我一脸懵比,这个视频凭什么能证明他们同居了?凭空臆想吗】
【这视频播放量都过亿了,要是有点什么不对劲,粉丝早看出来了好吧,怎么可能没人发现】
【相信李律,从不提供无用的证据】
庭审直播间里,对这份证据的态度,几乎都是质疑。
视频中,冯林浩身着休闲装,站在一面纯白色的墙前方,随着音乐节奏舞动。
地上铺着一块白色的毛绒地毯。
背景中看不到任何的生活用品或者家具。
所以,一般人看这个视频的时候,注意力只会集中在冯林浩的身上。
因为整个视频背景实在没什么值得关注的。
就算有人将这个视频翻来覆去、一帧一帧地看过去。
也很难看出这跟米蕊有什么关联。
……
李杭继续说道,“请大家注意,视频里的这块白色地毯。”
李杭指着屏幕上的细节对法庭陈述,“——冯林浩拍摄视频的地方,其实就是米蕊的公寓内的一处角落。冯林浩特地挑选了这个地方,因为白墙和白地毯看起来十分简单,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请看下一张图片,这是米蕊发布在朋友圈的一张照片。这两个地方一模一样。而且——”
刘峰打断了李杭,“我有异议。”
“李律师,关于冯林浩和米蕊的同款服装、同款手表,或者同款生活用品,这些东西已经在网络上被讨论过一番了。”
“冯林浩作为一个拥有千万粉丝的明星,本身就自带明星效应。粉丝追逐他的行为之一,就是会购买大量的同款物品,就连平时喝的饮料都是。同款完全无法证明冯林浩和米蕊存在关系。”
“至于视频中这块地毯,我相信,冯林浩的粉丝应该已经人手一块了吧。”
刘峰的话,获得了旁听席人员的认可。
确实,这份证据如果放在普通人身上,可能尚有一丝说服力。
但是冯林浩毕竟是明星。
尤其还是很火的大明星。
明星同款已经不能用常见来形容了。
可以说是泛滥成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