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大爷终究是大爷

“对了,佳姐,等明天跨年夜,我那首琵琶行发布之后,你帮我发一份通告。”

“向国内的古风工作室,征集古风歌曲!”

依照他现在的人气,相信琵琶行那首歌会迅速火起来,前世奇燃都把这首歌唱火了。

没道理他唱不火!

接下来几年,大家对古风歌曲的热情会持续加热,趁着机会看看能不能捞到几首好歌。

曾佳停下筷子问道:“只是古风歌曲吗?”

相比较古风歌曲,她觉得沈翌更适合唱流行音乐,对方之前的歌,也都偏向流行音乐。

沈翌想了想,然后道:“要是有其他不错的歌,也可以先收下来,到时候我一起看。”

反正都是捡漏,捡谁的不是捡。

不能光薅古风圈子的羊毛!

“你也是喜欢自找麻烦,自己写不好吗?”

赵偌尧不痛不痒,随口说了一句。

在她看来,沈翌自己能写出这么多首好听的歌,干嘛要浪费时间在找歌上面。

自己写的歌,它不香吗?

“大姐,人的才华是有限的,即便是周董的歌,也不是每一首都能受到大家的欢迎。”

“我写,自然是能写,但是我不能保证每首歌都好听,我又不发专辑。”

是的,他不发专辑,只发单曲。

单曲想要受到欢迎,就要好听,就要迎合大众口味,沈翌出品,必是精品。

现在他的歌迷,被他喂养的十分挑剔。

要是他去学其他歌手,一张专辑十首歌里面,七八首歌都是滥竽充数。

他的歌迷还不得骂街。

所以,他只能选择遍布撒网捞好歌唱。

“音乐洁癖!”赵偌尧摇了摇头道。

在她看来,沈翌有点音乐洁癖,其他歌手都是这样的,偏偏他反其道而行。

什么洁癖不洁癖,沈翌没在意。

他要是真有许三篙和汪苏泷那份音乐才华,自然也会自己写歌,而不是去唱别人的。

但是没办法!

他实力摆在那里,写不出来。

就连抄首歌,他都是谨小慎微的。

生怕哪天他这个假李逵,撞上真李逵。

装逼很累人,他大沈翌也不容易。

嗡嗡~

这时,曾佳手机突然响了。

“喂,蜜蜜什么事?”

“他就在我边上,怎么了?”

曾佳转头看向沈翌,询问道:“你手机是不是又关机了?蜜蜜打你电话没打通。”

“没有啊!”沈翌闻言一愣,边掏手机边说,打开一看,两个未接来电。

“好像不小心按静音了。”

“给你”曾佳见状,把自己手机递给沈翌。

沈翌接过手机,“喂,蜜姐,什么事?”

“真的?我以为还要等两天,那你替我谢谢哥,告诉他,回来我请他吃饭。”

“是是是,也谢谢你,辛苦你老人家了。”

“没有,我哪里敢造反,就是吃个火锅。”

“是我逼着他们点赞的!”

“你什么时候回来?”

“好,我知道了,替我谢谢哥。”

“摁,没事我挂了。”

两首经典歌曲授权到手!

自己接下来又会多两首好听的翻唱歌曲。

爱的故事上集,那女孩对我说!

两首歌的原唱,一个是香江歌手,一个是新加坡那边的,没有点关系,人都联系不上。

还好刘大爷是混港圈的,那边的熟人多。

一个圈子的人,就是不一样。

曾佳这边联系不到人,刘大爷几个电话,就把事情帮他搞定了。

果然,在娱乐圈能混出名堂的人,没有一个可以小看,想想对方连大蜜蜜都娶回家了。

自己带着有色眼光看人,真是要不得。

热吧好奇问道:“什么事怎么高兴?”

“收获了两首好歌!”沈翌笑着回应她。

热吧听了,也没有多问其他,继续努力消灭面前的食物,肉吧最大的爱好,就是吃。

平日里,她吃的就挺多的!

今天被沈翌折腾了一下午,连中午饭都没有吃,肚子早就饿坏了。

现在,面对火锅,他根本停不下来。

“要帮你安排一下吗?”与吃饭比起来,曾佳对工作更感兴趣,沈翌的每一首歌,嘉兴传媒都能从音乐网站收获一笔不菲的版权费。

虽然翻唱别人的歌,版权费会被分走一部分,但收入依旧非常的可观。

沈翌摇了摇头:“这两首歌我还要稍微改一下,暂时还没办法录制,等我回来再说。”

爱的故事上集,还好一些,没有需要修改的地方,不过他没有学过口琴。

这个,需要花时学习。

这首歌的原唱,曾经也是红极一时。

在九十年代,与同时期的谢霆峰旗鼓相当,对方的乌龙闯情关,他很早之前看过,那时候年纪还很小,后面基本上把人给忘了。

主要原因是这位老兄貌似被封杀了。

后面没有了消息,也就被人遗忘了。

前世对方是靠着直播二次翻红。

因为直播,才让大家重新回忆起他。

很多红极一时的歌手,一旦落寞了,基本上就没有机会再度爬起来。

除了不再受市场认可之外,再一个就是他们自己不愿意再次尝试失败。

他之所以想要翻唱‘爱的故事上集’这首歌,并不是对原唱唱的不好。

原唱唱的非常非常非常好听!

他之所以想要翻唱这首歌,是因为太喜欢这首歌,加上这首歌又是粤语歌里面最好唱的一首歌,所以才会想要试着翻唱一下。

要是翻唱的不好,他最后不会发布。

至于另一首‘那女孩对我说’!

这首零四年,还是零五年的歌,前世靠着网络歌手翻唱又火了起来,短视频的出现,让无数人重新听到了曾经红极一时的歌曲。

不过,相比较这首歌的原唱,他更喜欢网络歌手的翻唱版本,后者比前者要好听许多。

这是他个人见解,仅仅代表他个人。

这首歌迟早会再度爆红,那么借他的手爆红,无疑是最合适不过的,网络歌手做不到许三篙和汪苏泷那样,基本上很快会被人遗忘。

由他翻唱,也能让这首歌火的更长一些。

这首歌原唱他不熟,对方是新加坡人,也不知道刘大爷是怎么联系上对方的。

还帮他拿到了授权!

看来,大爷终究是大爷,人脉路子他暂时还比不了,好在大蜜蜜比对方更牛叉。

他至今没有忘记前世一段主持采访。

关于大蜜蜜的!

当时有个视频很火,大蜜蜜离婚之后。

有位主持人问大蜜蜜:

主持人:会把前任当人脉吗?

大蜜蜜:我觉得,我才是那个人脉!

主持人:如果他把你当人脉,你会帮他吗?

大蜜蜜:不帮!

女人啊,果然是无情的时候,最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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