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决心

升级法术,顾名思义,就是对法术进行全方位的提升,把法术模型的内核打开,更替里面的符文排列、字符组合、符文公式等等,用更高一级的符文替换掉从前低级符文,使之能够承载更强力的能量、能产生更大的威能。

这是一项说难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的工作,一切还是要看巫师本人的知识水平。

储蓄的知识足够了、对符文的了解充沛了,那么做起这项工作来就是轻而易举,一天,一个小时,乃至几分钟就能完成对一个法术模型的提升。

但如果没有足够知识底蕴,那升不了就是升不了。

而希斯目前显然就是属于前者。

很快,第一个法术【灵魂半生体】就已经被希斯提升完毕。

这个法术以其说是提升确切来说应该是补上最后一笔才恰当,毕竟它本身就是一个完善的巫师级法术,在此之前也已经培养成熟,只差着最后的临门一脚而已。

此刻,希斯精神识海。

在希斯精神识海的外侧,明显的可以看到已经多了一面厚厚的墙,在他的灵魂表层更是已经多出了一副坚实的盔甲。

昔日的小火苗已然是已经壮大到了独当一面的底部!

“有了这道防护措施,我应该是可以免疫绝大多数针对灵魂方面的攻击了吧...”

希斯尝试着对自己下达了诅咒,但是每当诅咒临门之际,灵魂半生体便会第一时间挡在前面,犹如一位忠诚的骑士,不给危险留下任何的可乘之机。

检阅完【灵魂半生体】希斯继续下一个法术。

这次被他提上日程的是【地狱火海】。

这同样是一个水到渠成的法术,毕竟其本身就已经是无限接近于巫师级的【高等法术】,其中甚至套用了大量巫师级的知识。

从前施展所需的能量过于强大,希斯需要借用魔法阵才能进行释放,而现在只是把那部分关键性质的符文、知识给替换掉,就能够完成其性能的提升。

同样的,前后十几分钟,这个法术便被希斯完成了。

希斯抬起右手,掌心舒展开来,随之意念一动。

“轰隆隆...”一阵沉闷的响声响起。

却见掌心之中突然升起了一团火焰,范围不大,仅仅只有一个鸡蛋那么大小。

但是这团火焰之中却像是蕴含着某种极为可怖的能量一样,仿佛能够焚山煮海、能够毁天灭地,仅仅只是让人看一眼,便会双腿发软、心底发寒。

希斯心中一喜:“终于是告别烦人的魔法阵布置了!”

对于这个屡立奇功的O法术,他还是十分喜欢的,范围广不说,威力还十分巨大,只是从前需要布置繁琐的魔法阵、消耗的魔石也是令人十分的肉疼。

这下好了,有了巫师充沛的魔法力支撑,这个法术完全已经可以自如使用,甚至威力还有一部分的提升。

一个毫无限制、随时就能释放的地狱火海...巫师的强大不是没有理由的...

然而即便是这样恐怖威能的法术,在巫师的领域里却都还只是入门级的作品,比这强大的法术实在太多了...

“下一个法术轮到谁呢?”收拢手掌,希斯兴致勃勃的思索起来。

每个人都对某一方面有成瘾性,有的做习题会上瘾,有的打游戏会上瘾,还有的玩女人会上瘾...而希斯就厉害了,希斯学魔法会上瘾。

每每学起法术来,他总是会进入一种癫狂状态,根本停不下来...

“雷电冲击也给他升一下吧...”

...

另外一边,庄园副楼。

自从有记忆开始,斯宾塞第一次听说‘骑士’这个称谓,他记得是从一位流浪至镇上的吟游诗人那里听到的。

当他问起那位吟游诗人骑士是什么时,那诗人回答他,是伟大的英雄。

随后那诗人便咏唱了一篇骑士战胜邪恶巫师守护了小镇的故事,至今他依然对那个故事记忆犹新。

自那以后他便立志要成为一名骑士。

只是随着年龄渐长,他逐步意识到压根不是那么回事,骑士其实是金币、是女人、是农庄、是权威,是活在人上的那一批人,用他父亲的话说,他们是狼,是吃羊的狼!

于是,他接受了真相。

他渐渐变得与其他见习骑士一样,沉溺吃喝玩乐睡女人,武力不再是他守护正义的力量,而变成了他压迫农民满足欲望的资本。

他本以为自己会一直这样下去,未来也变得与其他骑士那样,获得一座农庄,在农庄里吃喝玩乐睡女人,直到某一天死在某个女人的肚皮上或者是自己迫不及待的儿子手上。

但这个时候战争忽然来了。

起先,斯宾塞不慌,战争他参加过多次,大家一起在平原上打一架,反正只要猥琐一点,别傻乎乎去招惹骑士就不会有事,嘴上喊两句凶狠话回头没准儿还能受到嘉奖,得到个人人传唱的称号之类的。

但令斯宾塞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就在他们前往神圣决斗场的时候,竟然被伏击了!!!

那些卑鄙的德鲁逊人,竟然完全不顾神圣贵族手册在森林中对他们进行了恶劣的偷袭,甚至在战斗中他们的骑士丝毫不顾颜面的对他们这些见习骑士、乃至农民都进行了屠杀!!!

领主大人当场毙命,他和其他见习骑士侥幸逃了回来。

而在之后,他开始经历一场又一场的战争,渐渐的,他也终于意识到,现在的战争不同了,变得与以往来的都不一样。

偷袭、暗算、下毒、赶尽杀绝。

大家不再遵守规则、不再恪守贵族之间的神圣法律,纯粹就是以灭掉对方为根本目的,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一轮轮的战争、一次次的卑鄙。

斯宾塞从最初的震惊、愤怒、恐惧,慢慢接受了现实、习以为常。

十字剑不再为了守护荣誉,而是只为杀戮。

这样的战斗一直持续着,斯宾塞幸运的熬过了一轮轮的战斗,但意外的是领主却换了好多个,被毒死了,被暗杀,战死等等...

直到一次战斗结束后,领主最后一位继承人也挂了。

虽然那场战斗他们取得了胜利,但是站在满目疮痍的战场上,斯宾塞却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

昔日的战友们希望推举他为领主,因为他在战争中意外的晋级了骑士。

不过斯宾塞却拒绝了。

他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大概是厌倦了战斗,厌倦了这样的战斗吧。

从前不管怎么说,他还能以‘自己是在履行誓约、守卫秩序、保护弱小’来说服自己举剑,但现在这种纯粹为了抢掠、为了杀戮的战斗...这样的战斗真的能称之为正义吗?

之后斯宾塞便开始了四处流浪。

直到一次他看到一群强盗奸杀了一名不过七八岁的小女孩,还把她残破不堪的尸体挂在树上。

斯宾塞只感觉一股恶气直冲脑门。

他追到了那一群强盗,并把他们一个不漏的全部砍死,虽然他也因此被砍了两刀、被射了几箭,但他却感觉前所未有的舒爽。

自那之后,他便开始了按照自己的喜好做事,行侠仗义、拯救弱小,履行他所认为的正义。

“哒哒哒...”脚步声响起。

负责安排难民们去逃跑、去地窖避难的见习骑士桑迪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斯宾塞连忙问道:“怎么样?大家都安排好了吗?”

桑迪点点头:“能走的都已经让怀亚特带走了,剩下实在走不了的也安排进了地窖,剩下就看我们能不能引开他们了。”

斯宾塞这才放下心来。

马蹄声愈演愈烈,视野当中依稀已经看到了成片的火光,甚至能够辨认出掀起的滚滚尘沙。

斯宾塞扭头看了一眼东方,眼神略有些遗憾。

‘早知道昨天就该多看一眼太阳的...’

在如此混乱的时代行正义之事他当然知道后果会是什么,也在很早以前就已经想到迟早有一天自己会死在战场上,但是这一天来的还是太早了点,让他没有防备。

这时,一名见习骑士忽然道:“好...好多的人啊...”

他尽量摆出轻松语气,但是却难掩颤抖的声音。

另一名见习骑士安慰道:“怕...怕什么,都只是些怂包软蛋...砍...砍死两个剩下的就一哄而散...”

斯宾塞犹豫了一会儿,忽然道:“要不,你们先走吧,这里交给我就好,吸引敌人用不了那么多人。”

骑士们沉默了一下。

一名骑士道:“说什么傻话,你是骑士,不是战神。”

另一名骑士附和道:“是啊,说好了大家共退共进,你想一个人逞英雄,这让我感到被冒犯。”

大浪淘沙始得金。

这个时候持有武力却不去争王争霸,而依然选择站在这里守卫正义的,那必然是已经做好心理准备的。

“轰隆隆!”敌人越来越近,如雷的轰鸣声已经响起。

见习骑士们纷纷上前,除了护送难民们而离开的怀亚特外,剩下的见习骑士都聚在了这里,一共四位。

他们左右各两名,站成一排,随后向着后方的斯宾塞看去。

大家按着腰间的十字剑剑柄,笑道:“骑士大人,您的士兵已经就位。”

“桑迪!”

“克伦威尔!”

“哈尔!”

“布伦迪”

大家齐声道:“听从您的调遣!”

明明是黑夜,斯宾塞却像是看到了光。

自打持剑以来,他还从未感觉有如今日这般威武。

那深埋心底的儿时记忆像是在这一刻被唤醒,故事中的主人翁走入了现实,并与之融为了一体。

他昂扬走上前去,抬头挺胸。

迎着那千军万马,迎着那滚滚尘烟。

他一往无前的冷声下令道:“拔剑,准备战斗!”

“锵锵!”整齐划一的金属交织声响起,十字剑划破了风,在黑暗中耀出了不同以往的光。

前所未有的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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