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酒的第三天。
刘大宝跟随齐百春,一众人马佯装成运货的脚夫,赶往定平县。
夜里下过细雨,天冷路滑。
车马行进速度缓慢。
好在路程不算遥远,傍晚时分,老远已经能看见定平县的城门。
“大人,进城后,大楚就要变天了吧?”
停车休整的时候,刘大宝从马背上取下水袋,递给齐百春。
齐百春没有喝。
“变天不至于。”齐百春指着天空,“乌云会淡一些。”
“账本的主人,这么厉害?”刘大宝吃惊道。
“嗯,天下,有大半实际上是在他手里。”齐百春叹道。
刘大宝长呼一口气,不敢再问。
“陆天明今早没来送你?”齐百春随意道。
“没呢,他身子不好,冬天早上一般不出门。”
“嗯,腿脚还好说,但肺疾,最怕的就是冬天。”
“可不是吗,药吃了好多,不见好。”
“等你调动的公函下来,可以把他接到县城,住署里也没关系。”
“谢谢大人。”
“走吧。”
一行人马整装待发,刘大宝刚准备照马屁股来一巴掌。
却发现定平县方向奔来几十匹马。
一匹两人,粗略一算,有上百号人。
当头一人是穿青衣的捕快,闵昌。
其他人,刘大宝也认识,出自十里镇巡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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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齐大人,您这是干私活呢,怎么官服都不穿?”
闵昌翻身下马,嘴里叼了根狗尾巴草,表情嚣张。
齐百春蹙眉,抬手示意大伙停下。
“闵捕头,我车马部做事,还轮不到你来管。”
“齐大人说笑了,我就一捕快,多大胆啊,敢管车马部。”
齐百春没回话,面色凝重。
闵昌,明面上是个捕头。
但穿县衙的青衣之前,可是江湖上有名的侠客。
人称,狂刀闵阎罗。
那手追风刀,舞起来如疯魔一般。
只不过配不得侠客的名号。
十五岁初出江湖便杀人无数。
哪怕是老幼妇孺,在他眼里和猪狗无异。
“齐大人,您要运什么东西,我不管,但是有一样物件,你得还我。”
闵昌来到近前,轻轻摩挲刀柄上的追风二字。
齐百春长长叹了口气。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