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俩大馒头

罗易打算离开大杠山,搬到万吉村里来。

但他自从跟着他爷从关南逃荒到东北,接着爷爷过世后,他便一直就住在大杠山脚下。

上一世也就算了。

现在他来往万吉村并不方便,但眼下在村里买宅基地也不现实。

牛大壮家既有宅基地,前后院也够大,在这里翻盖两栋房子是个不错的选择。

思量之后,罗易便朝牛大壮比划着,边说道:“你家这大院子,借我盖两间房住。”

“好……好……”

牛大壮看懂了罗易比划的意思,猛点头,咧嘴笑着,眼泪在眼圈里打转。

罗易要是来了,他就有伴了!

“这些药你拿着,一天三次,一次一丸……”

罗易将一罐头瓶子药丸递到牛大壮手里,又捏了捏他的耳朵,比划着拳头和手指。

“半个月的时间,你就能听到声音了。”

“好……好……”

“还有这些肉,你自己煮了吃,我先走了!”

罗易也没多说,重重拍了拍牛大壮肩膀,转身离开。

回到大杠山下,天色已然黑了下来。

罗易将蛇肉用开水焯掉血水,又放到火上烤了烤,再煮些蝲蛄。

拿一点獾子油煎了蜂蛹。

香气飘出来的时候,赵富贵来了。

“啊呀姐夫哎,啥玩意这香呢!”

赵富贵按罗易说的,天黑便跑了过来。

也没空手,怀里揣着两个大馒头。

一到窝棚前,就将两个大馒头掏出来递给罗易。

“姐夫,你吃,我妈刚蒸出来的,嘎嘎宣乎!”

这年代,一般人家还真吃不起白面大馒头。

但老赵家不一样,哪怕是家里揭不开锅,老赵婆也会想办法给她的宝贝儿子弄细粮。

只怕是老赵婆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的儿子会把大馒头拿来给罗易这个盲流子。

想想都觉得好笑!

“你姐吃了吗?”

“那必须滴呀姐夫,你是我姐夫,那我能不管我姐吗。”

“呵呵。”

之前,赵富贵可真不管他姐的死活。

“行了,你把这东西拿给你姐,一定要看着你姐吃完,这任务要是完成的好,回头我教你打弹弓。”

“握草蜂蛹子!姐夫,这是你弄的吗?”

看着满满一二碗蜂蛹,赵富贵的口水都流了出来。

“这份是你的。”罗易又拿了一小碗蜂蛹递过去,说道:“你在这里吃完了,回去不许偷吃你姐那份。”

“那必须滴,姐夫,你真教我打弹弓吗?哦对了,咱村老刘头手里那枪沟草,姐夫你会做不?”

“别叭叭了,抓紧吃完回去。”

“哎好嘞姐夫!”

赵富贵三两口把一小碗蜂蛹炫嘴里,屁颠颠走了。

罗易吃饱喝足便蒙头大睡,一觉醒来,已经晚上十一点多。

这个时间正适合去树林里下兔套子!

上一世时,罗易后来离开了这片大山,回到了他的出生地关南。

虽成就了一番滔天事业,却直到死的那一天,都无时无刻不愧疚空虚。

这一世,长白山下这片原始森林让他重拾希望,更让他在每一次进山的时候,都觉得无比充实舒畅。

套野兔子这种事,对于这年代的人来说都是小儿科。

但他们所用的就只是简单的铁丝活套,拴在木桩上,等着野兔路过上套。

另一种则是最传统的绳套。

这种方法就需要熟知野兔的习性,在有野兔粪便的地方下套子,才能有更高的成功率。

而罗易所使用的工具,则是从市里农贸市场买回来的渔网纲,拿木棍绑在四周做成网片。

再配合用绳子打的网扣,加上木棍削制的木桩。

只要将这些东西放到有野兔出没的地方,将之固定成一个三角网制陷阱。

就等着野兔送上门来就可以了。

在掐脖杠那一带,各种野生动物混杂,其数量也是多的惊人。

只能说这年代的生态环境太好了!

传说中“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一点都不夸张。

野兔想要在掐脖杠一带生存下去,就只能夜间出来捕食。

所以夜间下兔套子是最佳时机。

虽说掐脖杠那一带的野兔会更多,但罗易却并不用走那么远。

白天去割土蜂窝的时候,就在他窝棚后面那个杠梁上看到了野兔的踪迹。

“先把那些野兔逮回来再说!”

野兔的踪迹除了靠它们刮留在灌木枝上的毛来辨别外,还可以通过它们的粪便来寻找踪迹。

树林里的气味十分驳杂,想要靠气味找到兔子的粪便,哪怕是有着十足跑山经验的罗易也做不到。

此时正是深更半夜,虽有月光却也十分微弱。

想要看到野兔粪便就更不可能了。

不过,罗易的记忆力却超好,很快就找到了白天看到灌木树上刮野兔毛的地方。

将事先做好的几个套兔工具拿出来,把削好的短木桩戳在灌木丛中。

再把渔网纲做的网片绑在木桩上,让其形成三角阵式。

接着去采几把野生紫花苜蓿草,将之搓出汁来放到三角阵里。

这样就可以通过紫花苜蓿草的味道,让野兔主动跑过来。

布置好了几个三角阵式的兔套陷阱之后,罗易这才掸了掸身上沾的干草叶子,起身回了大杠山窝棚。

又是一觉醒来,恰好是天色微明时。

五月的长白山下,天气有些微凉。

在这个地方,只要不过端午,早晚的温差还是很大的。

但罗易早就已经习惯了风餐露宿,再恶劣的气候都能很快适应。

不过,他还真得尽快再弄点钱买点衣服。

身上这衣服补丁叠补丁不说,连换洗都没有。

看着衣服上那些针脚细密的补丁,罗易的脑子里,忍不住闪动着赵燕在昏黄的蜡烛下缝补衣服的场景。

很温馨也很温暖。

同时也能感受到赵燕火热的眼神,和一次次深埋在眼底的失落。

“放心吧燕子,不会让你等太久的!”

罗易朝手上哈了一口气,用力搓了搓手掌,便带上蛇皮袋子去了窝棚后的杠梁子。

收获了!

套了六只野兔,每一只都肥壮无比!

全部装进蛇皮袋子拿回去,简单吃口早饭,便拎着去了河流边。

剥皮清洗,毛皮挂在树上晾晒。

一转身,看到大石板上堆着的兔肉,罗易便皱眉了。

“毛皮能换点钱,但这么多兔肉根本吃不完啊,这可咋整?”

野兔肉除腥之后,可是比山难还要美味。

一个人吃不完,也不能浪费了。

在万吉村的村路边上有不少把蒿,是去除野物肉腥味的好东西。

罗易打算去采点回来,把野兔肉除腥,再拿去县里饭店卖掉。

刚到路边,就看到前天在县里那条路上遇到的那辆吉普车,刷地一下子驶了过去。

“张良国和孟长江来万吉村了?”

当时罗易在路边遇到这两人的时候,悄然偷听到他们谈话的内容,就知道这两人是下来暗访来了。

估计是当时罗易的话,让孟长江往心里去了。

这是轮到万吉村了!

罗易并没过多在意,采了把蒿便转身回去。

刚将把蒿剁碎塞进野兔膛里,便看到几个人气势汹汹朝这边走了过来。

“嘿,老小子,你来的还真是时候!”

上一章目录+书架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