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山中挑夫

第11章:山中挑夫

打到天黑以后,进攻不得不停了下来。

这半天多打下来,拓跋克又损失了数百部下,却什么也没捞着。

气急败坏的他借着城中抢来的美酒,在一处商户的宅院中喝了个大醉,然后找两个掳掠来的女子发泄一通,才沉沉睡去。

睡梦中的拓跋克并不知道,周军征东卫西大营此时已经距离他仅仅三十里地。

营中两千战兵已经吃饱喝足。

他们人披甲,刀出鞘,马裹蹄,已然整装待发。

大周征东卫的西大营主将,征东将军罗耀正在细细听着属下斥候的汇报。

那斥候嘴里蹦出来的每一个字,都是他拓跋克的催命符。

只听那斥候说道:

“我军距离归汉城仅三十里地,弟兄们若是骑马前行,一个时辰就能到。

若是不惜马力则只要半个时辰,只是骑镇慢些。

城中的拓跋小王叫拓跋克,乃是鲜卑王拓跋威的小儿子。

他麾下有五个千户,战斗力很低下,而且这几天打下来伤亡已经近千人。

我们抓了几个舌头问过,这人年岁小,没什么本事也没什么威望。

他的部下士气十分低迷,城上基本没有布防。

哨探也比较松懈,哨骑只放到了五里之外,而且都是死哨,随时可以定点清除。

城中鲜卑人毫无防备,甚至城门都没有关。

我们有十几个兄弟已经摸进了城里,按他们的戒备情况和战斗力,哪怕他们临时把门关掉,等大军到时也能抢下一座门来。

撤走的是拓跋克的堂兄,鲜卑先王的儿子拓跋平,城中的人口粮秣大都落在了他手上。

拓跋平麾下有十二个千户,人员比较齐整,目前在归汉城东北四十里处。”

罗耀一边啃着羊腿,一边看着地图,和麾下的几个校尉低声商量了一下,朝着斥候问道:

“白天撤离的时候,拓跋平麾下有没有人提前离开?”

斥候肯定的说道:

“回将军话,他们辎重甚多,行军较慢,我等一路尾随,无十人以上成建制离开。”

“可以确定吗?”

“性命担保。”

罗耀闻言朝着坐在角落的书吏说道:

“此战后,斥候全队按照军衔:士卒赏千钱,伍长二千钱,队率三千钱,旅率五千钱,斩获另算。”

随后,不等那斥候头子表示感谢,罗耀双眼精光一闪,大声喝道:

“出发。”

伴随着沉闷的马蹄声,数千武装到了牙齿的士卒离开了大营。

他们胯下的驽马虽然矮小力弱,马力不济,但是跑个三十里地也不算太难。

仅仅一个时辰后,各部就到达了各自的攻击位置。

随着罗耀的命令,周军同时从东、西、北三门冲进了归汉城。

如果是在旷野上,上了马的五千鲜卑骑兵对两千没有辎重的周军步卒,还算得上有威胁。

罗耀再大意,也要不敢直接对冲。

可周军有心算无心,战兵打牧民,而且是城中巷战,那就成了一边倒的屠杀。

周军最小的编制就是五人一伍,其中包括刀盾兵一、长枪兵一、短枪兵二、还有弓弩兵一。

每一伍士兵长期配合训练,进了城之后刀盾在前,长枪突刺,短枪近战,弓弩掩护。

几乎不费什么力气,就把他们所见的鲜卑人杀了个干干净净。

他们井然有序的清理那些街面上,屋舍内,城墙上的鲜卑士兵。

王虎的北镇,任务是从北门攻入直杀到南门。

他要将所有鲜卑人赶出城去,让重骑镇冲杀。

张有金的队作为箭头冲在最前面,密集的队形前方,是五支突前的长枪。

周军的长枪长近两丈,整整齐齐的枪林看起来极为骇人。

张有金则双手握着着短枪,一边指挥前进一边警惕的盯着。

一旦有人冲破盾墙来到他面前,就要立即将他杀死,防止他对举着盾牌和长枪的士兵造成伤害。

仓促组织起来的鲜卑人本就没多少战心,装备又极为简陋,很少有人敢直面盾墙,更别提冲向盾墙。

偶尔有幸运儿躲过枪林,冲破盾墙,还没来得及挥刀砍向盾墙后的长枪手,迎接他的便是张有金和队友的七尺短枪。

他们只需要突前一小步,然后短枪往前一送,枪尖就会穿过鲜卑人简陋的皮甲或者兽皮,瞬间将其杀死。

前进,前进,一直在前进。

几乎没有任何人,能阻止张有金这个锋矢的前进。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们看到了一栋高大的建筑。

张有金知道,那定是官署无疑。

原本各镇的任务执行的好好的。

三镇从三门进城,一起把鲜卑人往城南赶,另一镇负责抢占城墙,守住三门。

可是杀到城中央的官署后,包括王虎部在内,大家都傻了眼。

官署内的义士和百姓,看到鲜卑人从官署前逃过去,忍不住冲杀了出来。

他们冲在追杀的三镇步兵之前,缀在了鲜卑逃兵之后。

原本罗耀的计划是围三阙一,一镇夺城,三镇驱赶。

将鲜卑人从南门赶出去,然后就地守城,以防远遁的拓跋平杀自己一个回马枪。

待鲜卑人出了城,等在南门外的四百重骑只需一轮冲锋,便能将他们打垮,以竟全功。

没想到的是,现在城中义士居然跟着鲜卑人冲出了城。

城外的骑镇校尉无奈之下,只得从攻势变成了守势。

因为他很清楚。

自己麾下的重骑一旦发起冲锋,便难以转向,难以停步。

一旦冲锋,不仅仅会将溃逃的鲜卑骑兵冲散,还会将心向大周的义士踏为齑粉。

杀这些来抢掠的胡人他不会手软,可是杀心向大周的义士,他可下不去手。

于是,拓跋克倒霉了许多次之后,靠着周军校尉的仁心,居然阴差阳错的从这座大周边塞小城逃了出去。

东西北三面都是大周的如林长枪,森然刀锋。

身后还一直缀着弓马娴熟的斥候,时不时就有弓弦震动声和惨叫声响起。

偶有自恃勇力的鲜卑骑兵忍不住回头还击,那些周军斥候便挡也不挡,只自顾自的举起臂张弩,将拇指粗细的重箭射向那些无知的胡骑。

此时距离较远,鲜卑骑兵做工粗糙的木弓骨箭劲道不足。

偶尔有几支箭矢中了目标,射在斥候的那刷了不知道多少层树漆的两层皮甲上,也根本无法穿透。

可是周军的臂张弩一旦射中,往往将身穿皮袄的鲜卑骑射个透心凉,当即就掉下马回了神山。

比起西边善于骑射的突厥人,生活在东边的鲜卑人骑射可差远了。

作为一个杂糅了渔猎部落、游牧部落、农奴、铁奴等不知多少种族的落后国家,鲜卑虽然比西方的突厥人拥有了更多的技术和生产力,拥有了更强的抗灾害能力。

但是,什么都会一点往往意味着什么都不精通。

比如现在,他们的骑射技艺不比周军斥候好,弓弩更是差了不止一个档次,如今竟然在小股斥候面前失去了反击的能力。

一天一夜的追逃下来,逃出城的上千鲜卑骑兵不断有人逃散,竟然只有百来人跟随小王子拓跋克,逃进了长城以北的群山中。

若非跟踪的斥候人数太少,马力不足,他们甚至都逃不进山区。

好巧不巧的是,此时这片群山中竟还有两个灰头土脸的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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