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张郎绝对算得上是一个有脾气的,而且,脾气还是很大的那种人,反正,不管怎么看,都是不好招惹的那种。
他今天愿意来帮着凤云烟拖住他,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就是看言语不顺眼了。
他以前就告诉过他们,不要叫自个儿张君仪,结果,这人还偏偏不听,让他不要张着嘴乱叫,他还是要乱叫。这如何能不叫他发脾气呢?
此刻,凤云烟人就在岸上的,头上戴了一个斗笠。一来是遮住她过于耀眼了的形象,二来,就是想要挡一挡太阳。
毕竟,太阳太大了,可是会很容易将人的肌肤给晒伤的,要是这样的话,之后,必然就需要再花上更多的功夫,才能够修复自己的肌肤了。
“行了,人我给你送走了。没有十天半个月回来不了。”
张郎打量着岸上的这个女子,她简直是层层防护,愣是将自个儿遮了个严实,就算是这样,还用伞挡住了太阳。
“这么容易?”
凤云烟有点点不相信,但还是将手中的伞给移了过去,仿佛是想要将他给遮住,替他挡上一点儿太阳一样。
“是这么容易啊。有些事情,在旁人的眼里,可能是格外的难,但是,在有些人那里,就是不值得一提了。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旁人想要言痕批上一挂,恐怕是难于上青天,可是,你找他呢?”
他这个例子举得当真是太好了。
这个,简直是太有道理了。
“是啊!所以,纳兰想要从你这儿要致死药,恐怕是压根不可能,我要是从你这儿要,你指不定,一下子就答应我了呢。”
张郎搂了她的腰,原先这样亲密的举动,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做的。现在,哪怕周围还有很多的人,他也不反感,甚至觉得还挺好的。
“云烟,人我给你送走了,接下来,往后你跟我一起睡的时候,可以更加用心了吗?”
比方说,那些可以让人食髓知味的技巧,该用起来的,是不是可以肆无忌惮的用起来了?
“当然是可以了的啊。郎君,你能够和我在一起,一定,会觉得人生多姿多彩的。四百年算什么?你哪怕是同我一起住个千百年,都不会有任何问题。”
一个有趣的姑娘,带来不同寻常的体验。
当你觉得每天和她待在一起都是新的,每天都可以很开心的时候。那么,也真的会觉得时光漫长,没什么可怕的。
“凤云烟,不如,你服下长生药吧。”
忽然,有人将她的面纱轻巧的别在了耳朵后面。
凤云烟甚至认为自己出现了幻听:“你……你在同我开玩笑吧……不死药,不是已经没了吗?”
药师,难不成你老人家还藏私了?还是说,这样的东西,你还可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不死药的炼制方法虽然复杂,需要的药材也不少。但是,我既然能够炼制成功一次,便必然能够再炼制成功第二次。我原本是不打算再炼制的了。可你说了……同有趣的你在一起,人生千百年也不会觉得无趣,那么,我就自然而然的想要试一试了。”
风吹散薄雾轻纱,岸上少女,自有惊艳芳华。
是怎么样的绝美,才勾勒这样的……水墨清花。
“郎君,那你还是绕了我吧,我现在可一点儿都不想长生不死。活一百多岁,对我而言,就已经足够了哈,别的什么,不重要的。”
归去。
药师就没有管其余的事情了,他此前就已经说过了,他只管拖住言语,接下来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让凤云烟和白夜去处理就好了。
大云十二年,七月二十九。
凤云烟再次在皇宫里面召见了昭和。
昭和的师父已经整整失踪了十天了,对于此,她有些六神无主。
但是,母皇的态度,却是前所未有的好。
“昭和,你从小到大,母皇没有怎么带过你们,但是,在母皇的心里,你们很重要。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相信。那我也没有办法。今日召见你来,是想要告诉你,你言痕叔叔已经选了好日子。八月初三,宜登基。旨意我已经传达下去了。这些日子,你准备一下。”
没有了言语在,昭和本来就没有多少胜算。现在,能够不战而胜,她自然求之不得。
“是,母皇。”
昭和在皇宫里面住下来了,钦天监,内务府,朝中六部,所有的人都忙碌了起来。每个人都知道,大云要变天了,新皇很快就要登基为帝了。
“昭和,母皇希望你登基之后,能够爱民如子,时刻坚守住自己的底线,不要随便对什么人都信任。”
说完,她挥了挥手。
意思在明白不过了,就是你可以走了。
昭和走了,羽天城来了。
“参见主子。”
男子跪了下来,穿着铠甲,手中拿着他的长剑。
“哀家让你清除的那些势力,你都清除干净了吗?”
凤云烟要借着言语不在这段时间,大刀阔斧的处理一些事情。纷现下,整个人无疑都是显得很兴奋的。
“已经清除了一大半。那些经过了特殊阵法训练的士兵,以及只听令言语的人,已经被属下砍去了七成。”
“好!你速度再快一些,务必赶在八月初七之前,把那些能够解决的,全部都解决了。天城,这事儿,就完全交给你了。”
言语的那些人,是经过阵法演练的。但是羽天城那些鬼军,却是在腥风血雨之中出来的,完全厉害得多了。
“自然,属下无比保证在八月初三之前,快速解决这个问题。”
既然是要快刀斩乱麻,那就真的要快。
更何况,主子的原则,由来都是宁可错杀,也不放过。如此一来,那定然是更快了。
“好,有你这句保证,哀家就更放心了。”
傍晚,黄昏午后,柳絮束手。
言痕回来的时候,雪白的身上沾染了一点儿血迹。
这几天,谁都在忙。
言痕也不例外。但是,他是在清理门户。是了,纵然是在清理门户,那也实际上是在帮助凤云烟。
此前,天宫有一大片的人来了这儿,他有特殊的法子,将这些人挨个儿的给找出来,然后……
“来人,备笔墨。”
凤云烟喊了一声。当即就有人去将笔墨给准备了起来。
但凡是凤云烟用得上笔墨的时候,都会备上朱砂。
因为整个皇宫里面的人,几乎人人都知道先皇钟爱红色。
越是刺目的红,她就越是喜欢。几乎喜欢到了不能够忘却的地步。
“痕,你可幸苦了。做会儿,我兴致上来了,想要做一副画。”
“好。”
言痕是越来越纵容着她了,甘愿为了她沉沦的这种。
凤云烟在石桌上面放上了一张纸,但是,却并没有立即作画,而是将言痕的衣摆给拎了上来,放在了那张白纸之上。
言痕也看见了。
纤尘不染的雪白衣服上,一点鲜红的血迹耀眼猩红。
他由佛入魔,仿佛只不过经过了一些须臾的年华而已。
“痕,我会遮盖住你身上的血迹,让它变成红艳盛开的花。我也不希望,等百年之后,你会后悔为了我所做过的一切。”
狼毫沾笔墨,芳华瞬间起。
他的衣服上,一幅花画油然而生。
画上,浓墨泼重彩,百花争艳。
原本,是不可抹去的血迹,现在,是看着就让人舒心的风光,不得不说,这感觉,还真的挺好的。
“无需掩盖。成佛成魔,我早已不在意。”
哪怕,死后化为风沙,也不后悔来人世走一遭。
“天宫那些叛徒,已经被清剿得差不多了。我昨日再次看了一下星像,发现已经有了新的变化,血光之灾,已然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