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为什么是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
如果凶手不是于慧慧也不是唐木齐。
案发现场有第四个人。
那么,问题来了。
对方为什么要将于慧慧和唐木齐迷晕,弄到红砖房?
是为了栽赃陷害?
不像。
第一,现场杀死段忠新的砖头上,并没有两人的指纹。
如果凶手有意陷害两人,那么将砖头上沾染到两人的指纹,是非常简单的事情。
可是,对方并没有这么做。
第二,血迹喷射方向不对劲。
如果凶手想要栽赃给两人或者两人中的一人,就不会疏忽大意到,让两人身上占有同样的血迹喷射痕迹。
这一点,其实很好解决,只需要将昏迷的两人,搬离的远一点,或者调整一下方向,就能做到。
可是,凶手并没有这样做。
所以说,凶手将二人抓进红砖房,蓄意栽赃嫁祸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
可是,如果不是为了栽赃嫁祸,那凶手又是为了什么呢?
根据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的供述,他们两人都是在27日晚上,被迷晕、敲晕后带进密室的。
如果对方仅仅是为了杀死段忠新,又为什么要抓来于慧慧和唐木齐呢?
抓一个人和抓三个人,难度可是不一样的。
而且,这样会增加凶手暴露的机会。
那么,凶手为什么要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说不通啊。
所以,现场到底有没有第四个人,陈言是持怀疑态度的。
对不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联合演习这个可能性,陈言更愿意相信后者。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三人之间有什么关系。
如果于慧慧和唐木齐是凶手,那么他们两人为什么要杀死段忠新。
杀人,不可能没有动机。
尤其是凶手布置了这么复杂的密室杀人现场。
最终一定是为了隐藏自己。
返回侦缉队后,陈言主持召开案情分析会。
“胡队长,关于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的背景调查,进行的怎么样?”
这是陈言最关心的。
两人如果联手作案,那么于慧慧和唐木齐之间,一定有着外人不知道的联系或者秘密。
“这一点也是我们调查的重点。”
显然,胡雪莹他们也想到了这一点。
“于慧慧和唐木齐现在互相指责对方是凶手,可是现场的证据又证明两人似乎都不是凶手。”
“所以,对于两人的关系,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胡雪莹转过头示意,有一名侦缉员操作电脑。
“陈组长,”投影打开,是两份资料,胡雪莹看向陈言:“这就是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的详细资料。”
“从目前来看,两人在案发前没有过直接联系。”
“我们调查了两人的手机通话记录,都没有和对方电话通话的记录存在。”
“案发的时候,他们两人的手机已经遗失,到现在也没有找到,所以,关于微信等聊天记录,我们没办法调查。”
陈言点点头,这一点确实如此。
微信聊天记录,是没有后台服务器存储的。
都是在本地用户终端设备中。
当然,这不代表删除微信聊天记录后,就无法查询。
通过一些技术手段,还是能够在手机端再次找回相关记录的。
“那这两人有没有互相添加微信好友?”
手机丢了,只能说找不到聊天记录。
但是,如果不代表两人好友关系也丢失了。
胡雪莹摇摇头:“这个我们后来也查了。”
“两人并非微信好友。”
“而且,唐木齐因为年龄较大,至于微信一个聊天软件,并没有注册其他聊天软件的记录。”
光从这两点看,于慧慧和唐木齐基本已经排除了认识的可能性。
当然,只能说可能。
没有联系电话,没有聊天记录,不能肯定的说这两人就不认识。
从卷宗中信息看,唐木齐负责的厂区,距离好再来饭店不远。
唐木齐也经常在好再来饭店吃饭。
所以,两人肯定是见过面的。
“其他的情况怎么样,比如两人的家庭情况,个人生活情况,尤其是两人私生活情况,有没有详细的调查结果?”
“这方面,”胡雪莹微微踟躇:“余玲玲现在单身,她是两年前离婚,现在工作的好再来饭店,是她的姐夫开的。”
“至于唐木齐,今年56岁,有个老伴在工地上做饭。”
陈言皱眉。
从胡雪莹的表情,还有营吕市侦缉队的的调查结果看,他们并没有进行特别深入的调查。
在基本确认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之间没有直接关系后,胡雪莹等人显然已经放弃了于慧慧和唐木齐之间联手作案的推测。
其实,这也正常。
从正常思维来讲,如果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真的联手作案,那么从案件策划,实施一直到最后的收尾,两人不可能没有明显的联系。
但是,在杀人案中,没有任何可能是不可能的。
但是,陈言在听完胡雪莹等人的汇报,没有说话。
他这次来营吕市,是应胡雪莹的邀请,过来帮忙的。
并没有必须破案的压力,或者辽省侦缉大队的指示。
既然是帮忙,那就要有帮忙的态度。
提提建议,帮助胡雪莹他们破案就行了。
当然,陈言当然是希望能破案的。
不过系统奖励,那可是一条人命。
所以,陈言没有立即做出工作安排,而是问起了另一件事。
“胡队长,当时的报案人……那个保安队长张保山……有没有进行调查?”
是的,就是那个保安队长张保山。
这个人……
虽然目前来看没有作案嫌疑,但是当时他说27号晚上听到过求救声。
但是,因为当天晚上喝了点酒,没有当回事。
知道第二天早上,怕出什么事,所以选择了报案。
这件事的……正常吗?
当然正常。
听到呼救声报案,再正常不过。
可是,不要忘了,这个张保山的职业。
他是物流园区内一个片区的保安队长。
听到求救声,还是不确定的求救声,就立马报警?
如果是发现尸体,那他直接报案肯定没什么问题。
可是,因为晚上的模糊求救声,就报案,作为保安来讲,有些小题大做。
而且,他本身是保安队长,正常思维下,不应该是叫上手下,先查看一番?
还有一点,让陈言觉得有些过于巧合。
于慧慧和唐木齐昏迷一夜,就恰恰在张保山报案后,清醒了?
要知道,他们两人可不是自然睡觉,有点动静就能吵醒。
两人可是乙醚中毒。
从检测分析报告上看,两人吸入的乙醚含量可不低。
根本不存在假装昏迷的情况。
所以,侦缉员一来,就恰好两人体内的乙醚差不多代谢完毕,从而在听到砸门声后,再次发出求救声。
这个报案的时机选择,有些太过巧合。
要知道,当时已经是9点钟。
而张保山在笔录上说,他当天是7点钟就醒来了。
那为什么不在醒来后就直接报警。
非要等到九点?
所以,张保山……
同样有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