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她十几岁便闯荡羊城,足足二十年,游走在黑白两道间,
不少当权的大佬都要给她三分面子。
“哟,我当是谁呐?原来真是我们家左大少啊!这么久没光顾生意了,上哪儿发财了?”
菊姐扭动着腰肢,走到张左身边,紧挨着他坐下,脸上带着甜腻的笑意,神情却不卑不亢。
菊姐一身紧身连衣裙,乌黑的长发在脑后盘起,有那么一丝慵懒,但双眼明亮如镜,眼眉中透着无比的精明干练。
张左双眼微微眯起,脸色阴沉的看着眼前这个女人,很是窝火,可还偏偏不好发作。
菊姐见张左不吭声,用眼角余光扫了张羽堂等人一眼,倒了杯酒,递到张左面前,笑着说道:
“左大少,您是什么身份的人?羊城豪门张氏的继承人,犯得着纡尊降贵,和这种小人物一般计较么?”
张左斜着眼,鼻子里重重的一哼,不满的说道:
“你知道这小子做了什么吗?我张大少自打生下来,只有老子拿钱砸人家的脸,还没有谁敢拿钱砸老子!”
菊姐脸色微变,随即认同的点了点头,然后指着张羽堂,厉声说道:
“你这兔崽子,真是吃了豹子胆了!居然敢对左大少无礼。明天不用来上班了!赶紧滚蛋。”
张羽堂来羊城就一直跟着菊姐。因为勤快肯干,深得菊姐赏识。daqu.org 西瓜小说网
现在菊姐的意思,很清楚,摆明就是来救场的。
张羽堂不是傻子,自然知道其中的意思,二话不说,拔腿就往包厢外走去。
“你不能走!”
长毛出手拦住张羽堂。
“左大少?这么个小人物,蝼蚁般的东西。您不会连这点面子都不给大姐吧??”
菊姐带着一丝撒娇,轻轻推了推张左的胳膊。
张左深深看了菊姐一眼,顺手提起一瓶洋酒,起身走到张羽堂面前。
“小子,今天老子就在看在菊姐的面子上,暂时放你一马。你最好永远都不要在我面前出现,否则本少爷会让生不如死!”
说着,他拧开酒瓶,将整瓶红酒从张羽堂头上浇下来。
羊城的天气很热,哪怕是包厢里开着空调,也不算凉爽。
可现在张羽堂感觉很冷,尤其现在,深红色液体化作的水帘遮挡了视线,流得满身都是,空调风吹来,只觉得浑身冰冷。
可当他看到眼前这张扭曲狰狞到了极点的脸,耳边响起长毛、小平头的嬉笑嘲讽声,他心中的寒意顿去,一股怒火冲天而起。
他么的,同样都是人,为什么他抢走了我的女人,还可以这样对待我!?
不就是家里有几个臭钱么?!老子也一定要有钱!大把大把的钱!
到那一天,老子一定要加倍,不对,是百倍千倍的奉还!
张羽堂双眼通红,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强压着怒火,在心里却不断嘶吼着。
菊姐见状,忙连连打眼色,甚至快步走到他身边,将其死死按住。
张左欣赏着张羽堂的愤怒神情,哈哈一笑,志得意满的带着狗腿子们扬长而去。
第二天,张羽堂躺在床上,痴痴的看着出租屋里贴满发黄报纸的屋顶,一筹莫展。
昨天在酒吧里,幸亏菊姐出手,他才侥幸逃过一劫。
菊姐再强势,也不敢明目张胆与张左作对,只能暂时让他离开酒吧。
没有了工作,就没有收入来源,完全依靠兼职,要养家糊口实在是困难。
以后的日子该怎么办?
思前想后,张羽堂觉得现在这种情况,最好还是回老家先避避,等过了这阵再做打算。
何况,他也不放心家里,想赶紧将手术费送回去,先给付父亲做完手术再说——临行前菊姐给了他笔遣散费,加上先前筹的钱,倒是勉强凑够了手术费。
张羽堂的老家在距羊城数百里外的一个小乡村,封闭落后。
他坐了整整一天的火车,才回到家里。
一天的长途奔波,张羽堂随便洗了把脸,爬上床就要休息,却不料头顶上的白炽灯骤然变暗,接着又突然变亮。
“都什么时代了,电力供应还是这个水平!”
以为是家里电压不稳,张羽堂骂了声。
谁知他话音未落,灯光又变,紧接着对面的墙壁上隐隐有光线射出。
张羽堂老家房子是间三进的青砖瓦房。
房子很古老了,听父亲说,好像前前后后有百多年了,几经修缮才熬到了今天。
现在青砖墙上居然有光芒射出。
张羽堂擦了擦眼睛,确认不是眼花,一溜烟的爬下床,走到墙边,用手指轻轻敲了敲砖面。
一阵沉闷的空鼓声响起。
难道里面有什么东西?
张羽堂心中一动,转身从厨房里找来把锈迹斑斑的菜刀,沿着青砖边缘撬动,一阵忙活后,终于取下好几块青砖。
一个小小的空洞赫然出现在眼前。
张羽堂打开手电,隐约间看到里面有东西。
他大着胆子伸手进去,小心翼翼的摸索一番,感觉里面的东西细细长长的。
掏出一看,是一根长长的卷筒。
吹去厚厚的灰尘,小心打开,里面居然是一副纸张泛黄的卷画。
画卷展开,一个古装女子的形象出现在眼前。
好美!
张羽堂忍不住啧啧赞叹。
这女人像极了仙女的模样,卧蚕眉、丹凤眼,一头乌黑云鬓如墨似漆,美得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美得令人不敢轻易靠近。
最为难得的是,虽然只是一副简笔国画,但画上的女子极为传神且非常富有质感,不像是一笔笔画出来的,倒像是相机拍下来的照片。
张羽堂正不住感叹,突然画上光芒骤然大作。
他甚至都没来得及叫出声,身形便被明亮的光芒完全吞没。
三天后,张羽堂回到羊城,休息一番,便来到了先前工作的酒吧。
他想找找菊姐,看能不能重回酒吧工作。
这个时候才六点多,酒吧还没开门。
他也没急着进去,熟门熟路的进了酒吧旁边的一家快餐店,很奢侈的点了份最贵的肥肠盖饭。
他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饭,心思都放在了右手的戒指上。
那枚戒指质地黝黑似墨,看着很古朴,也很有质感。
其上有一个细小的蟾蜍,张着血红的大嘴,不时泛起幽异的光芒,很是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