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咬金虽然是贵族,但因为小时候过习惯了贫困的生活,所以他很懂的如何享受生活。
虽然如今商人依旧受到别人的鄙视,但因为李二极力发展经济,所以政策相比于其他时代已经宽松了很多。
长安城中的有名权贵,底下基本上都会有赚钱的商铺,不然就凭着朝廷给的那点微末俸禄,如何养活几百个人口?
“爹,咱们这么光明正大去找萧煜,李伯父那边会不会不好交代啊?”程怀亮有些犹豫道。
“交代个啥?老子和你李伯父啥关系?这点小事需要交代吗?”程咬金瞪了他一眼,蒲扇大的巴掌毫无预兆地扇了过去。
“哦。”
程怀亮捂着脸,满脸委屈。
“萧煜是个不错的小子,没事的时候可以和他多走动走动,如今像这么有意思的家伙,可很难找了!”
“是。”
程怀亮点头答应,而后咧嘴笑道:“孩儿我觉得萧煜这个朋友很顺心!”
“嗯…这小子未来的成就,绝对不在你爹我之下,想想看,爹十六岁的时候,可还是个刚入行伍的新兵蛋子,而他…却已经是开国县子了!”
程咬金看人很毒辣,这点从他弃暗投明和刚发家的李二混在一起时便可以看出来。
一个出身贫寒却又本事不凡的小娃娃,就好像粪坑里的一块金子…抱歉,程咬金没读过书,所以这是他能想到的最贴切的形容句子。
如今这块被肮脏之物蒙蔽的黄金就这样赤裸裸的摆在程咬金面前,他会怎么做?
除了捏着鼻子把它洗干净,然后收进自己碗里,他还有其他的选择吗?
现在为了萧煜,程咬金不惜打卫国公府的脸,虽然如他所说,这点小摩擦对两家的友谊毫无影响,但却能替萧煜出头,也算是在向他邀好吧。
反正萧煜的前途摆在那里,就算他以后没啥作为,对他程咬金也没影响,如果有大作为,那对卢国公府可就是锦上添花了。
在子爵府又捣鼓了一会儿后,萧煜也不敢确定这酒到底能不能喝,只能等下次程怀亮过来的时候,再请他品尝一下了。
没办法,见时间还早,萧煜和管家吩咐了一下,决定去外面走一走,这搬过来两天,他还没见识过平康大街的繁华。
平康大街是长安有名的商业大道,再加上此刻正值晌午,所以街道上十分的热闹。
每个人都很忙,有忙着做买卖,有忙着讨价还价,或卑躬屈膝,或颐指气使,在这最繁华的国都里,却流转着最平凡的质朴。
只有一些胡商,无论他们身上的衣服多么华丽,脸上的表情都是十分谦卑。
而那些普通的百姓,则是看也不看他们一眼,仿佛在他们眼里,这些胡商就是猪狗不如的畜牲似的。
就连胡商进酒楼,都必须要先将身上的灰尘掸干净,因为本店谢绝衣冠不整者,当然,这点禁令仅适用于胡商。
大唐天朝上国的傲气,在李二的带领之下,展现的淋漓尽致,大唐之外,皆为猢狲!
这时,街道上走来几个缺胳膊少腿的大汉,所到之处,百姓们纷纷放下手中的活计,脸上多了几分敬意。
而一些有条件的,更是端着一碗茶水,恭恭敬敬的用双手递给他们。
这些人也丝毫不客气,喝完之后,大大咧咧的将碗还给他们,而后继续昂首阔步向前走。
萧煜有些疑惑,却被围观的百姓给挤到了一边。
几个胡商似乎想要做些事情讨好百姓,就拿着几块碎银子递到几个残疾人面前。
这下,几个原本面带笑容的残疾人脸色一变,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揍,毫不留情。
喝茶是接受人家的敬意,但要是拿了银子,那就是叫花子!
变脸的不仅是那些残疾人,还有大唐百姓。
就像捅了马蜂窝似的,百姓们传来一阵喊打声,几个胡商委屈的捂着头,被百姓们打跑了。
“混账东西,我大唐雄师也是尔等蛮夷能羞辱的?”
“弄死他们!”
百姓们气哼哼的骂了起来,而萧煜则是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
原来这些残疾人是伤病,是替大唐征战天下的雄兵。
李二每一次对外用兵,都是这群人冲在最前面,用他们的命换取战争的胜利。
对于这些士兵来说,能活着从战场上就已经是天大的福份,不敢奢求太多。
而对于大唐百姓而言,他们是英雄,是让大唐屹立在世界之巅的支柱,他们就应该享受最高的礼遇。
萧煜就这样注视着他们,脸色庄严肃穆。
似乎感受到他的目光,原本还在前进的伤兵停止了脚步,疑惑的看向了他。
萧煜对着他们点点头,微微一笑。
几个伤兵忽然懵了,而后也微笑着回了一礼,似乎有种惺惺相惜的味道。
萧煜不是英雄,但他们是,能被英雄相惜,那勉强也能算作是英雄吧。
“都是好汉子!”
萧煜叹了口气,转身离去,往子爵府而去。
回去之后,无所事事了半天,一直到黄昏的时候,程怀亮和杜荷居然一起登门拜访来了。
这一次,杜荷的心情是复杂的。
和没心没肺的程怀亮不同,杜荷的想法要复杂很多。
当初刚见到萧煜时,他只是单纯的想通过萧煜和李靖攀上关系,因为他在家中只是老二,没办法世袭继承爵位,所以就只能想方设法为自己多增添一些筹码,不至于让他日后什么都得不到。
可这边一个多月没见,这个卫国公府的赘婿,摇身一变成了骁骑尉和开国县子,成为了贞观年间第一位凭借自己努力封爵的少年英才!
子爵,在这长安中似乎和普通百姓差不多,可一个没有任何背景,仅仅靠着自己战功就能获得这种成就的,萧煜目前还是第一个。
当然了,如果萧煜和卫国公府没有闹翻,相信其他人会很乐意登门拜访。
但现在每个人都害怕得罪卫国公夫妇,所以长安的权贵都是远远躲着萧煜,唯恐被卫国公府记恨上。
杜荷看着一袭黑衣,气度不凡的萧煜,心情十分萧索。
想想自己,出身名门,身份高贵,走到哪都可以肆无忌惮,却偏偏娶了个公主,只能夹着尾巴做人。
而萧煜呢?只是个普通的赘婿,身份比他们这些驸马还低贱,却凭借自己的努力,让所有人为之侧目!
或许,他的前途未必是一帆风顺,但他却能在沿途,闯出属于自己的风采!
光凭这点,他就比不上萧煜了。
程怀亮和萧煜关系比较好,他也没杜荷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他只知道老爹要自己和萧煜打好关系,那他就照着做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