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色还未大亮,萧煜和程怀亮二人便再次回到田间开始忙碌起来。
两人还没开工,程家的部曲便骑马赶到了田边,他的胳膊上还夹着一个人,此刻快马疾驰下,那人身躯随着马儿的奔跑而上下颠簸着,远远望去,就像是…一块风干的腊肉?
很快,部曲骑马到了二人面前,然后将腊肉似的玩意儿丢在地上。
经过一番询问,萧煜才知道这就是昨日被程怀亮抢过的倒霉老板,而那块薄如蝉翼的丝绸便是从他店铺里…借来的。
倒霉老板脸上充满了惊恐,看着人高马大的几人,身子抖得跟筛子似的。
太可怕了,昨天他店铺被抢就算了,今日更狠,这群家伙竟然直接抢人了,他们到底想干嘛?等会儿该不会对他对他欲行不轨之事吧?
那到时候自己是从呢,还是从呢…还是从呢?
“这位掌柜不必紧张…”萧煜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好人…额,不对,他本来就是个好人。
“几位大哥…小人只是个小商人,要钱没钱,要色没色,求求各位大哥饶了小人一命…”掌柜开始哭着喊着求饶。
“混账,给老子好好说话!”程怀亮就见不得他这副快挂了的畏缩模样,直接一脚踹过去,包治包病,掌柜立刻站直了身子,满脸委屈的看着二人。
接下来,萧煜问什么,掌柜都乖乖回答,配合的程度让萧煜十分满意。
掌柜是毫州人,而毫州素来以盛产绢布而闻名于世,所以几乎家家户户都以养蚕织布为生,但是由于蚕的体质不同,所吐的丝也是有好有坏。
这掌柜运气不好,所养的蚕全都生了病,所以吐出的蚕丝质地选不如从前,这种质地的丝自然编织出什么好的绢布,按照正常情况,这已经是亏了。
但掌柜的不信邪,愣是将所有蚕丝编织成绢布,由于丝的原因,这种布透光性很强,同时密度也不错,可以说做什么都行,就是没办法用来做衣服。
绢布都已经织好了,无论能不能卖出去,都得硬着头皮试试,而且掌柜心里总是抱着一种侥幸心理,在他看来,长安那么繁华的地方,总能碰到一两个有钱的傻瓜。
结果傻瓜没碰到,倒是把自己给栽进去了。
一想到这,掌柜脸色更加黯然,现在他不仅赔了钱,连人都保不住,村长说的果然不错,城市水太深了,还是农村好啊…
相比之下,萧煜倒是十分高兴。
“你那还有多少这种布,我全要了!”萧煜大手一挥,典型的暴发户嘴脸。
“这位爷…你…你没开玩笑吧?”掌柜傻眼了。
“你瞧我这样,像是在开玩笑吗?”萧煜指了指自己的脸,而后问道:“像这种布,你还有多少?”
掌柜想了想,道:“应该还有两千多匹吧。”
“行,你开个价吧。”萧煜道。
“三千贯?”掌柜神情一振,脱口而出。
萧煜脸色顿时变了,带着几分冷意,“掌柜,你这是觉得我像个傻子?好糊弄吗?凭心而论,你这布若是放到长安去买卖,怕是一匹都卖不出去吧?”
掌柜的脸色一垮,这话确实扎到他心窝上了。
这种绢布虽然透光性好,摸起来也很舒服,但是实际上却没什么卵用,典型的中看不中用。
长安城中无论权贵还是百姓,买东西都讲究一个实用性,像这种残次品,自然没人会放在眼里。
说实话,刚刚说完三千贯后,掌柜心里也有些悔意,就那种素布,别说三千贯,哪怕能卖出一千贯,他都谢天谢地了。
“这位爷,要不就给一千贯如何?”掌柜很识时务的改了口。
“掌柜,你怕是皮痒了,要不要老子给你松松筋骨啊!”程怀亮瞪大眼睛,一股冷冽的杀气顿时在周围蔓延。
掌柜苦着脸,继续改口,“少郎君,多少钱你说个数吧,我都接受…”
“我看你做生意也不容易,这样吧,我给你一千两百贯!”萧煜说道,“一千贯就当买你的布,另外两百贯,就用作运费,你负责将所有的布都给运到这里来,这笔买卖如何?”
掌柜脸色顿时变得狂喜,一千贯…虽说依旧没法挽回他的损失,可是总比血本无归要好,最起码有了这一千贯银钱后,他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价钱谈拢后,气氛顿时变得其乐融融,掌柜也轻松了许多,不再像之前那样惶恐不安。
这肯定是老天爷派下凡的送财童子,果然长的是一表人才…目光轻移,放在程怀亮身上,掌柜心思顿时严肃起来。
嗯…这位送财童子一定是脸着地的,不过没关系,摔残了依旧很可爱
一千二百贯不是什么小数目,虽然这些日子香水和文房店的生意都还不错,银钱也源源不断的进入了萧家的库房。
但是经过上次游园会之后,萧家库房再次空了下来,如今好不容易充实起来,怕是又得被搬空了。
不过没关系,因为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等大棚种出绿菜,那才是数钱数到手软的时候。
掌柜的办事效率很快,当天从侯爵府拿走一千二百贯后,第二天就将素布全部运出了城,一长排马车停在田边,随着民夫们卸货,一匹匹白色的素布堆成了小山堆,远远望去,就像是被大雪覆盖住了一般。
有了布,几十位庄户再次被雇请过来,然后在田间地头忙活着,将所有的素布全部铺在已经搭好的竹架子上,绵延数里,花了一天的时间,才将十亩地全部铺满。
一排排整齐的白色棚子自然引起了附近庄户的好奇围观,说实话,对于白色素布,他们都是敬而远之,因为只有办丧事时才用白色素布,平常用太晦气。
把这么晦气的东西铺在田中,这不是脑袋被门夹了吗?
特别是当他们听说这些素布价值上千贯之后,脸色再次变了,然后他们望向萧煜的眼神也不太对劲,敬畏中带着几分同情,民风淳朴的庄户们都在猜测,他们的主家是不是耕田的时候不小心被锄头撞到了脑袋,然后现在神志不清醒。
庄户们奇怪的目光让萧煜很不舒服,之前他们碰到萧煜都是敬畏而又热心的打招呼。
然而现在碰到萧煜,只是敬畏的盯了他一眼,然后小心翼翼地绕过他,等走到他身后时,便撒腿就跑,一副活见鬼的模样。
这群混蛋…加租,必须得加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