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美利坚是哪儿?比北平和天津卫还远吗? 。

“文淑,快来,快来,见见咱们老家的这两位兄弟,这两位兄弟现在可了不得了!”大妮刚收拾好衣物,才合上柜子的门,外面就传来了叶千里的声音。

“好呀,快进来,快进来吧。来,来,快请坐。来,小兄弟,吃些花生吧,又焦又脆。”到底都是些年轻人,叶千里的话音刚落,他带着两位后生就笑着跟进了屋。

“嫂子好!”

“嫂子好!”

两位后生并没有去接花生,而是快步走到大妮面前,突地胸脯一挺,然后伸出双手,捧住大妮的手逐一握了握。

“兄弟好!兄弟好!”结婚也这么些天了,大妮第一次见了这样的礼,虽感有些突兀,却更感新鲜。握过手之后,大妮看着身着学生服,一个头发短得出奇,一个却留着辫子,惊叹地连吃食也忘了递了,竟然捂着嘴自己笑了起来。

“嫂子,我叫葛存善。今日有幸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嫂子,你真个是貌比嫦娥赛天仙呀。”叫葛存善的兄弟一脸严肃,并无戏谑之意,大妮也赶紧止住了笑,点了点头回了礼:“多谢存善兄弟夸奖。刚才听闻你叶大哥说你们了不得了,不知道你们是一个如何了不得法。”

“叶兄谬赞了,并无其他。只是兄弟认为,如今之天下,已满目疮痍,若不大力革新,实行科学救国,实在是国将不国矣。所以,我敬告了父亲大人,准备要去美利坚求学了。”葛存善慷慨激昂的一段话,把大妮说的一头雾水,她远远地望向正在开柜子的叶千里,叶千里也并不搭话,只是朝大妮笑,继续自己的动作。

“美利坚?美利坚是哪儿?比北平和天津卫还远吗?”大妮见叶千里不语,就自顾自地问了一句。

“就远一点,也不算太远的,坐了船就到了。”经这叫葛存善的一说,大妮想着再远也远不到哪里去了。

“嫂子,我叫葛存威。我也要去求学了,不过不是去美利坚,我要去法兰西。”葛存威一看就比葛存善小些,且他还留着乌黑的辫子呢。大妮一看这样的人也要去求学,很是想不明白。

“你才多大,就要去留学。你看,你辫子都没剪呢,是不是爹娘心疼,不让你剪的?”大妮对剪辫子的事可是门清。

“嫂子,你说的没错。不过,到了今年端午,我就可以将这辫子剪了,从此再无禁忌。嫂子,存威年方十九,尚未婚配。待我学成归来,还请劳烦嫂子替我觅一位如你佳人,成家立业。”葛存威生性活泼,见到大妮并不认生。

“存威,你别看你嫂子嫂子的叫着,文淑还没有你大呢。”叶千里拿着两张银票和两袋银两来到三人身边。

“真的吗?嫂子,我刚刚说话如此放肆,有没有冒犯到你?”葛存威笑着问大妮。

大妮也笑着看看葛存威:“没有,没有。我一个,哦,我想你也是实话实说,并无不妥。”

大妮又想说自己是个乡下丫头的,但是,又想这两位是生人,怕在外人面前折了叶千里的面子,她一边说话,一边挺直了腰板。

叶千里听得大妮这样一说,就满意地看着她笑了笑:“存善,存威,这些是你们俩的盘缠,路上小心些,毕竟要漂洋过海,不容易的。”

“多谢叶兄。我兄弟两个定不负你的信任,非学出个子丑寅卯不可。”葛存善信誓旦旦地说。

“多谢叶兄。待我学成归来,定会为这一方热土,尽我绵薄之力。”葛存威仍是一脸笑意,整个人看起来越发地意气风发。

“真羡慕你们兄弟俩呀,一样的有为青年,一样的一腔热血。”叶千里将财物交到两人手中,眼中满是羡慕。

“叶兄,谬赞了,谬赞了。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万望珍重,待你们重逢之时,定是华夏康泰之日。”葛存善的话让叶千里很是动容。

“承兄弟吉言,愿你我再见之时,为我华夏康泰之日。”叶千里对着两兄弟一拱手,便算辞了行,由福叔领着他们出了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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