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见楼安安时,她19岁了。
也是在洛杉矶。
他们居住在同一片区,走路也就半个小时的路程,地球是圆的,这个小姑娘的行踪是让人捉摸不透的。
她又来了。
这一次他在家。
她又以为家里没人,开始扔书包,这一回不仅扔了,还把书给撕了。
这是多不爱学习的学生呢。
撕完书,她摘走了他伸到墙外、于世从武馆带过来的山茶花。
摘的一朵不剩。
摘完对着屋子鞠躬。
傻样。
鞠完躬就跑,一溜烟没影了。
花绝在屋里看到了监控,兀自挑眉。小女孩儿的举动对他一个已经31了的男人来说,又幼稚又天真,还有些俏皮。
于是,他应该让她知道一下社会也是险恶的。
他把书包和她撕碎的书本连同监控里的画面,交给了属下,让属下送去她家。
她住在哪儿,太好查了。
这一片的华人别墅,只有他们一家。
属下回来报告,说他们家长知道了这事以后,不仅没批评,反而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太逼她学习了,说以后会改正,抱着她宝贝长宝贝短。
属下匪夷所思。
花绝亦是。
………
第三次见面,是在邺城的新年。
他本来是要去找楼西至的,他早就知道楼西至和唐影的关系。
在路上开着车走过去,远远的就看到了她。
他停了。
下车。
他从来没有见过在平地也能摔跤的人,虽说是下雪,但也不至于这么夸张。
她摔倒了还自言自语,看样子要责怪这地太滑了。
那天雪不大,只是地面有很多积雪,很白。
她的瞳仁,她的皮肤,比这雪美,比这雪干净。
如果这世上还有一个地方没有被污染过,保留着最原始的澄澈,那一定是她的眼睛,还有她的笑容。
他心里沉了片刻。
他是暗网里的佼佼者,他已满目疮痍,他更走过千帆饱经风霜,成为杀手这条路,黑暗而凶险。
这样的干净,像明灯照着他的阴暗。
这是楼安安第一次看到他,这是他第三次。
她缠上他了。
……
楼安安,你说她笨,她还气呼呼的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怎么想的,你就是不想让我跟着你,你不想看见我。”她倒是知道。
你说她聪明,她一脸得瑟,“但是这是你装的,我知道,其实你可想见到我了,我都看出来了!”
她总让他丧失语言,无话可说。
在洛杉矶她下课就往她家跑,得意洋洋,“叔叔你看我棒不棒,我一定是被丘比特给射中了,就知道你会成为我男朋友,所以每一次我都来你家扔书。”
扔书这事儿,也只有她说的这么理直气壮。
一看她就是被宠坏的女孩儿。
他这种满手是血的人,怎么敢碰这种公主。
遇到她,他也遇到了人生难题。
她太缠人了。
上学给她发信息、放学来他家。
那段时间,花绝清晰的相握了她的活动范围和行程轨迹。
她一来,就跑到大厅。
“叔叔!我回来啦!”
就像回了自己家!
“叔叔你好帅啊,又好酷,你是我见过最最最好看的哥哥。”
她倒是没觉得自己哪儿说的不对,反而很兴奋。
认识一个月之后,她就敢抱他了。
抱他一个星期后,她就敢在他打电话的时候,拿她的头发戳他的鼻孔。
他一个眼神扫过去,她丝毫不怕,嘴巴一撅。
那模样摆明了再说。
【有本事你来亲我啊!】
花绝清楚的记得,他被这个丫头气的生了几次的闷气,他已经很少动怒,基本没有。
但她很厉害。
说不得。
一说她就来劲!
哇,叔叔跟我说话了,叔叔的声音好好听!叔叔,要不要挨着我嘴巴说啊。
更打不得。
他倒是也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