扳机

她每次来这儿,不会将任何一只猫,一只狗、一只小鸟买回家去,但却都做一件事:她一定按一个扳机,放走一只小动物,不管那是一只松鼠、一只鹦鹉,还是一条鱼。

——当然,她已事先付了账。

不过,她决不承认那是“买”的,她的目的旨在“放生”:

“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下任何生命。生命是平等的。占有另一个生命,不管用什么代价和力量都是不公平的。生命只属于他自己的。你可以杀死一个生命,但不可以把对方的生命变成你自己的。我只是用钱换回它们应有的自由,所以,我并没有‘买’下它们。我买不起。”

有一次,唐宝牛见她那么喜欢小动物,就问她何不一口气全都“买”下来抱回家去养,朱小腰就说了这样的话。

当然,朱小腰也没把心里的想法说得很清楚。基本上,一个人心里真正的想法,也只有她自己最为清楚,有时候,甚至连自己也不一定弄得清楚,是以才有“外敌易灭,心魔难御”一说。

朱小腰出身青楼,得颜鹤发另眼相看才得以离污泥而成莲,她本身就为“能以银子买一个女人的身体”的事感到十分不平和愤怒,也曾在恶劣的环境中绝望地挣扎过,所以她更恨透了樊笼里的生活。qula.org 苹果小说网

所以,她对这些小动物被困于囚笼之中,最想做的事,就是将它们放了。

她一个人,不能放尽所有的动物,她唯有在可能的情形下,每一次去,放一只。每一天放一只,这是她能力所及。她不做她能力所不及、徒劳无功的事。

由于钱她已先付了,“小作为坊”的人都习惯了她的奇怪举止,大家都引以为常了。

——人就是这样,再奇怪的事,只要天天发生着,也就不可怪了;同样的,本是正常不过的事,只要罕有少见,一旦发生,大家都会大惊小怪。

她每天到“小作为坊”,只要一按扳机,便“释放”一只动物。

有时候,她一次过去店里,便选定了几只动物,告诉了店家,然后安排逐日放生。这样,她便有“每天做一件好事”的感觉。店家把她选定“放生”的动物,预先收了银子,然后放到一个特定的地方(以防给其他客人误买去了,这样朱小腰会很不高兴的——以朱小腰今日在城里的“江湖地位”,谁也不想也不敢惹她不高兴),只要朱小腰一来,手把一按,扳机一开,那动物就“自由”了。

——要是太庞大了的动物,例如:鳄鱼、蟒蛇或狼,或是这样随便“放生”决逃不出市肆的动物,好像:猪、鹿和乌龟,朱小腰按了扳机,机括一开,笼里的动物便跌落在底下的活板里,由另一名叫“吴成材”的伙计负责“各依其性”送到树林、沼泽、河塘、山上、草丛里去“放掉”。

由于朱小腰早已付了钱,而且出手还不算轻,这“小作为坊”的人都极欢迎朱小腰这长期大客户,也极乐意为她服务。至于吴成材这店伙,眉精眼企,血气方刚,对朱小腰的风姿艳容,本就十分倾羡,更是乐于效劳,尽心尽力。

所以,这些日子下来,“放生”的动物也超过四百二十一头了,朱小腰也没什么不满意的。

她今天来,也如往常一样。

她看了一会儿的鸟、鱼、猫、犬,它们对她吐了几个泡泡,或者叫了几声,她也向它们撮唇吹了几个唾沫的泡泡,或者也叫了几声。

然后她就去按扳机。

今天她要放生的是一只狐狸。

——人说狐狸狡猾,她却喜欢狐狸。狡猾不是罪,只是求生的本领之一,若说狡猾,狐狸怎比得上人?

她看着那头狐狸,微微地笑着,她觉得那狐狸的眼睛像人:它闪烁着,既绝望,又怀抱着希望;既防卫,又想接近——这种感情都是人的,也许它就是这样想才会落到人的陷阱里吧?

她按下了扳机。

“轰隆”一声。

——狐狸是放出来了,但她自己却落到陷阱里去了。

她一按扳机,一下子,无数的暗器向她射来,快、密集、且各种各类小如蚂蝗大如锅钻的都有,这时候,狐狸则自她脚下窜出去了。

她“哎”了一声,也不知是庆幸那狐狸躲得快还是自己中了伏。

她一生里遭过五十五次的埋伏,也埋伏过人三十七次,遇袭和突袭,都已成了家常便饭。

不过,她也承认,这一回来得特别凶险。

她“哎”声未了,一个优美绝伦的大旋身,已卸下身上那宽宽垮垮的灰色大袍。

她的袍复盖住了她;但罩着她的袍仍然急速地旋动着,抖动得像里面复罩着的是九十二道激烈的喷泉。

暗器打到上面,都打不进去——不是给震飞就是滑落下来。

暗器都伤不了朱小腰。

暗器是不能。

可是人能。

埋伏的人一拥而上,二十八般武器齐下,要杀朱小腰。

“抓住她,一万两银子。”

听了这句话,来袭的人全都红了眼睛、仿佛朱小腰是他们的宿仇。

朱小腰仍然用她的袍子旋舞着,只不过,刚才是扬开以急震密颤来接暗器,这一回是把袍子卷折,舞动如棍,见人砸人,遇敌攻敌。

敌人倒下了五六个。

朱小腰已开始喘息。

店子里鸡飞狗跑,一团乱,不少飞禽走兽欲逃无路,都遭了殃。

朱小腰下手出手时,因猝不及防,一开始已着了招,挂了彩,所以比较吃亏。

这时候,又一个沉着的声音响起:“杀了她,一万两黄金。”

马上见效。涌搠上来的敌人又多了起来,他们连喘息都牛了起来,好像朱小腰是他们的杀父仇人。

——这银子既然可以买他们父母的命了,也足够让他们买自己的性命。

朱小腰打到这时,身上已见红了。

鲜鲜的红。

宽袍里的她,原来是穿着绯色的劲窄衣衫的。奇怪的是,穿得那么冷漠和为人一向都那样冷漠的她,内里的穿着竟是那样的夺目美丽,仿佛那冷漠只是热情的包装而已。

血的鲜红映着正渲染开来绯色的衫,更好看得令人心软。

但偷袭的汉子并没因而手软。

朱小腰却又笑了。

带点倦慵地——

她可不打算予人生擒,只求战死:

仿佛她既是死在这里,也很满足了。

也无所谓了。

她无所谓,别人可有所谓。

这人当然就是唐宝牛。

他知道城里至少有两股势力是“必杀朱小腰”的:

——“迷天七圣”,他们无法忍受朱小腰二圣主的“背叛”。

——“金风细雨楼”,听说颜鹤发使得白愁飞无法手刃苏梦枕,颜鹤发死了,既然朱小腰是他的死党,打探苏楼主的下落,便转移到朱小腰身上去。

所以他等。

等人暗算朱小腰。

终于给他等到了。

他表现的时候也到了。

于是他狂吼一声,自一大堆鸡粪、马尿、猪屎、鸭毛的禾糠木箱底下轰然而起,咆哮道:

“我是神勇威武天下无敌宇内第一寂寞高手刀枪不入唯我独尊玉面郎君唐前辈宝牛巨侠是也,快住手,否则我——”

可惜他已说不下去。他的突然出现,的确使伏袭的人都吓了一跳。

不过,那也只是一跳。

等到那下令捉人杀人、脸色发青、鼻钩如鹰的年轻人眉不动、眼不眨地说了一句:“连他一并杀了,加一万两银子。”

立即,六十一把兵器至少有二十四件转到了唐宝牛身上。

唐宝牛纵然能应付得下去,可是,再要说完那一轮长篇大牍气派堂皇的“场面话”,这可就力有未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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