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不论黑马白马,跑不动的就是劣马

冷血大叫一声,仰天就倒。

他给蚊子叮了一口,反应就象给老虎咬了一口。

小骨一掌拍落,见状不妙,这才叫道:“糟了!”

忽听一个声音笑嘻嘻的说:“倒也,倒也。倒头来,还是给我掼下了。”

说话的正是蔷薇将军。

他笑态可掬,堆满了笑容,连身上的铠甲也卸下了,全无半点将军的架势。

“那蚊子是我放的,早年我曾跟下五门的弟子学了点不入门但很上道的手艺。”于春童说来一点恶意也没有,“看来,学刀练枪的,还不及一只会叮人的蚊子有用。”

小刀叱道:“那蚊子喂了毒?”

于春童笑道:“蚊子太脆弱,喂了毒,不是死了,就是不肯叮人吸血了。”

小刀道:“你还回来干什么?!”

于春童居然还伸了伸舌头:“小刀小刀你别凶,我只不过要证实一下,‘老字号’的毒够不够老字号──反正毒他是中了,我只是印证印证而已。”

小刀道:“你现在印证了没有?”

于春童忙道:“印证了印证了。”

小刀道:“那你还留在这儿想害人不成?!”

于春童忙不迭的说:“我哪有害人之心?要不是你爹有命,我才不愿与民为敌呢。”

小刀道:“你要是还不马上走,我去爹爹面前告你不忠!”

于春童脸色大变。

他深知惊怖大将军的脾性。

他马上摇头,而且摇手,假如有尾巴,他一定连尾巴都摇了起来:“别别别别……我走,我马上走,小姐你没见我只一人回来看望你吗?军队全撤了吔!我只不过是想知道,这位冷兄与我一战,末了谁站着、谁倒下去而已!击败一个人,就象写一首好诗一样,一个意念,只有一个最完美的表达方法。”

小刀说:“他虽然倒下了,可他是一条好汉──不象你!”

于春童无趣的摊摊手,无奈地耸耸肩:“不管黑马白马,跑不动的就是劣马。”

侬指乙忽道:“管它什么马,杀自己坐骑的主人比马还不如!”

于春童又笑了起来,还做了个鬼脸。

他一点也没有动气。

小刀则动气了。

她跺足道:“你还不走?”

“走,走,走。”

他说:“我马上走。”

蔷薇将军于春童终于、到底、最后,还是走了。

他们把不省人事的冷血抬回老渠,走不到二十步,就发现他手背上的伤口,逐渐扩大,瘀血紫黑,一直向内臂上蔓延过去。

走不到五十步,只见大火冲天,众人急忙上前抢救,要不是梁大中及时喝止,他们几乎就要坠入陷阱埋伏里去。

他们这才晓得,原来蔷薇将军在东南面纠缠着他们之际,另两路军队,已声东击西、暗渡陈仓,一度悄然攻入老渠。

攻入老渠的,是“砍头七将军”莫富大、“金甲将军”石岗、背受一剑之伤的雷暴,每人领兵八百,三路抢攻,一路烧杀。

为他们引路的,是鱼唇汉子符老近和霍闪婆。

为虎作伥,助纣为虐,正是这两人的专长。甘作鹰犬,自然有鹰般锐利的眼和狗般灵敏的鼻子,趁着天黑,他们直捣老渠镇的核心:镇长老瘦的住宅。

“这山庄位于老渠中心,占据这座山庄,便可以操纵大局,易如反掌。”符老近这样献策,“而且老瘦和另一大户老福两家毗邻,只要攻得进去,有的是金银财宝!”

“这镇上有的是美女,镇长老瘦的女儿猫猫,尤其长得出神入化。”霍闪婆却是这样献媚。她和符老近献的是自己的计,但送的是人家的女儿和银子。

这种事他仍一向做惯了,一旦习以为常,也当然不会觉得羞耻了。

他们以镇中街上的房屋为掩护,着快刀手和弓箭手先行,很快的攻破抵御,攻入老瘦的府邸。

攻入之后,庄内既无美女,也无财宝,几乎是空无一物。

他们连闯毗邻几家院庄,都是空无一物。

霍闪婆已有些笑不出来:“本来不是这样子的……”

符老近也在揩汗;“会不会是他们已挟财携眷潜逃了呢?”

雷暴身经百战,经验丰富,加上他新伤未愈,惊恐未消,所以特别敏感:“我看不妙。”

他们正待冲出,却见四周火光四起。

一阵阵的火兴高采烈的烧起来了,无处不狂欢。

众人情知中计,拚力冲出火海,一到庄院之外,却见原先的街,竟完全不一样了!

不但街不同了,连房子也不一样了。

“砍头七将军”莫富大一向骁勇善战,首先领兵杀将出去,但叫匿在屋里瓦上的伏兵杀伤近半,又让流矢箭雨赶了回来。

这时已全然起了变化,连领路的霍闪婆和符老近也莫所适从。

“金甲将军”石岗见势不妙,即领自己一众兵马,想自后冲杀出去,跟东南村口的蔷薇将军的主队汇集。

不过,这一路冲杀,不是冲入敌阵遭擒,就是踩进浮沙,跌入陷阱,中了埋伏,着了暗算,狼狈逃回的,还不及一半士兵。

当下雷暴马上下令:“不可慌乱,大家要在一起,杀将出去。”

这时,三路人马都知道,如果再不聚合力量,全力一击,不齐心一致,拼命冲杀,定必要丧在这里。所以,剩下一千五百余人,个个奋力夺路,说也奇怪,这回倒是没有什么伏兵暗狙,仿佛只要他们不打算侵略杀人,乡民就会放他们一马似的。

不过,这街仍然在“变化”,他们跑了不少冤枉路,才从西面杀出一条血路,折了近半兵马。

惊魂初定后,他仍当然归咎于当“引路”的霍闪婆和符老近,几乎把这两人折腾得死去活来。

──要不是霍、符二人是惊怖大将军的亲信,他们早就不留两人性命了。

霍闪婆和符老近当然也觉冤任。

他们确已“尽心尽力”。

──他们又怎知道那条耳熟能详、闭目能行的街道,竟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

那竟是一条会变化的街!

其实街当然不会变。

变的是人。

──-梁大中、张书生和十六名太学生,都精通阵法韬略,他们布置、设阵,由老福、老瘦、老点子等呼众布防,众志成城,终于成功的击退了这一次敌方的进击。

至于掳获的官兵,他们都只掳而不杀,受伤的则为其医治,斟茶进食,决不为难他们。

──其实官兵中有不少是给“逼上梁山”,受命而打仗,至于为什么要打仗,打什么仗,他们是不懂的,也是无辜的。

这老渠镇的乡民又不是要造反,是没理由要伤害这些官兵的。

这次,在几个镇里的老头子和城里的太学生引领下,成功的击退了敌兵。

他们感到无限的愉悦。

这是一场胜利。

胜利就是成功。

这使他们觉得胜完可以再胜。

──可是人生有几个可以胜完再胜?就算能够再胜,再胜之后是不是又胜?还是又胜之后,再下来的便是一场久违了的惨败?

被抬入老渠的冷血,伤口已经开始恶化。

──那给蚊子“叮”伤的口子,已大得象一只牛眼。

而且还在继续扩延中。

“怎么办?”老渠里的人都知道冷血是为保卫老渠而伤的,所以越发关心、焦急,“有没有谁可以治?”

老点子挺身而出:“我可以。”

他一向精通医理,在镇上,有人得病,都请他医治。

可是他才烫了一帖药,一黏上去,冷血就惨吼一声,一口咬下了一角竹榻。

众人心知不妙,梁大中忙把药膏帖子撕掉,谁知那“伤口”竟不见了。

──伤口去了哪里呢?

忽然,众人鼻际闻到一股臭味。

一种焦臭的味道。

──那不是火场吹来的味道,祝融肆威不久过后的火场是焦而不臭。

耶律银冲扒开了冷血的衣襟,赫然,那“伤口”就在他的胸腹之际!

伤口比碗口还大!

那伤口竟然会跑。

──会跑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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