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话 对与错的定义

从一开始,当毓儿来过陈国之后,他们知晓了我的存在,就已经将我当做了最后一个目标。而陈姬之死恰好是我和萧珏在来到陈地,受到陈国国君的召见,正好发生的。

国君夫人和子尹以罪案的名义,顺理成章的将我们留了下来。

遇到这样的案件,我不会袖手旁观,也就掉进了凶手一开始设计好的陷阱里。

而子尹应该也没有想到,国君夫人会在我们抵达陈地的同时,迫不及待的将陈姬杀害。可是事情已经发生了,他还是迅速帮助国君夫人处理了陈姬的尸体,然后假模假样的回到我们身边,装作配合我们调查的样子,第一时间掌握我们所有了解的线索,甚至,有意无意的误导我们。

国君夫人自作聪明的放红玉过来告诉我们,陈姬和国君之间的关系,可是,却未能如她所愿让我们转而怀疑国君,反倒给了我们新的思路。子尹知道这样下去很快我们就会察觉国君夫人、他、他的夫人以及陈姬之间的关系,所以,他等不了了。此前子尹在荀氏的府上无意间撞破了**人与呈译之间的奸情,只是推算当时的时间,大抵正是时胥出事前后,所以子尹匆忙离开,也是为了避免他出现在荀氏的府里引起怀疑,他选择在此时杀害**人,是为了转移我们对陈姬的调查,那时,我们其实已经逼近了真相。

那个献祭的图腾,是他编出来的,根本不存在于九黎的历史之中。

只要我们继续寻着献祭的图腾研究下去,就能察觉,那是一个并不完全知晓黎部文化的黎部后裔所编出来的,寻着这个方向想要找出在陈地的黎部人,应该不难。

子尹有国君夫人做靠山,想要从荀氏的府里将**人请出来,更不是难事。**人当时就有孕在身,而呈译的师傅无羽为了保住自己的小徒弟,暗中对**人下毒,意图让**人在无意间小产,没了孩子,她便不能继续要挟呈译,呈译也不会受到荀氏的为难。而那一天,偏偏是无羽下毒之后,子尹假传国君夫人的意思,请**人入宫。**人还以为是自己在荀进面前得宠,才会有这样觐见国君夫人的机会,她换好衣裳兴高采烈的出发了,但......却没能活着回来。

**人死了。

子尹回到荀氏的府里,像此前一样布置好**人的陈尸现场。可他们并不知道无羽在**人的药里动了手脚,所以**人遇害之后,尸体被发现,我们当时检查尸体和现场的时候,正好察觉了**人身体里的药,寻着线索找到了下毒的无羽,揭开了**人和呈译之间的这段私情,也就破解了凶手选择**人作为目标的一个关键字,“欲”!

**人死后,子尹为了迅速完成他们的献祭计划,也为了彻底困住我们,让我们焦头烂额,紧接着杀害了言暨和云婉二人。这二人几乎是同时遇害,先后陈尸,不过根据发现的时间推算,子尹是先安排了言暨的陈尸现场之后,又布置了云婉的陈尸现场。

言暨是陈地出了门的赌徒恶人,子尹不可能不知道这个人所犯下的一切罪行,但是因为言暨够狠,没有人能够奈何得了他。即使他身上背负了多件案子,但陈地的官没有一个敢站出来治他的罪,言暨犯了众怒,这样的人担得起一个“怒”。

而云婉,云婉的母亲是陈国的大司乐,是宫里举足轻重的人,她的独女和内史家的公子要成婚,也是陈国国君有意钦点的。成婚在即,自然担得起一个“喜”。而国君夫人对于大司乐的女儿即将成婚之事,必然也是知情的。云婉因为她母亲的关系,自小受到宫内不少的照拂,经常跟随她母亲出入王宫,恰好这一次也是。只不过大司乐去安排歌舞的表演,云婉自己在宫里走动的时候落了单,遇上了国君夫人的宫人,她毫无防备,便跟着宫人去了国君夫人的寝宫,饮下了会让她失去知觉的药,被拖到了温泉水之中,惨遭割喉放血......

偏偏是这个时候,子尹带着言暨来了。不得已,二人再度动手,连同言暨一并杀害。

执念会让人疯狂。

手染鲜血,如同那吃人的厉鬼。混沌不分,善恶不辨,地狱越陷越深。

子尹将言暨的尸体留在其生前最常去的赌坊之中,然后,草草将云婉的尸体送去大司乐府中安置。因此,他并未来得及发觉云婉的头发里藏了一片紫荆花的花瓣。

“萧夫人,你是说,凶手是按照七魄在杀人?”国君此时刻意避开了他对自己夫人的称呼,而以凶手称呼,那淡薄的情意实在令人心寒。

“七魄,是为喜怒哀欲爱惧恶。虐待儿媳口出污言秽语的谒婆是恶,受父母疼爱的庆吾是爱,胆小怕事为人谨慎小心的时胥是惧,元姬是哀,与府中大夫有染意图私奔的**人是欲,天怒人怨的言暨是怒,即将大喜的云婉是喜。此为,七魄。”我对于整件案子之中遇害的人,有一种极其复杂的心情,谒婆、言暨和**人是真的可恶,元姬和时胥、云婉、庆吾是真的无辜,但是,人便是有错也不该凶手来决定他们的结局,但,若不是凶手,谒婆、言暨这种人又如何能够除之而后快,凶手留给我一个十分为难的问题,在善与恶的边缘,衡量是非对错的到底是什么。

律法的不健全,使得许多人逃脱罪责。但,即便是律法严谨的后世,当真就没有该死之人逍遥法外,无辜之人惨遭陷害了吗?律法真的能够为可怜人带去保障,去制裁恶人吗?穷苦的百姓,能够倚赖律法保护自己吗?不,对于更多的人来说,他们不懂法的重要性,对于更多的人来说,吃饱肚子就是最重要的事情,对于更多的人来说,律法只是触犯了它的人用来逃脱罪责的工具......人性,人......

在讲求人道的后世,有着不断完善的律法,但这些律法条例,大多是用来约束好人。人道,当凶手的一双手染满鲜血的时候,与恶魔有何不同,人?他还是吗?

我们没有人能去否定别人的存在,没有人能够真正保护自己,约束,对与错若只能依赖善恶的自觉,究竟......

我豁然从方才的“执念”里醒来,惊出一身冷汗。

这件案子查到现在,不得不说也影响了我。我失控了,对于凶手的画像让我自己模糊了对与错的意义,这才是最恐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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