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一话 假如那时候你也在

“你那时,没有朋友吗?”萧珏突然转身,却将我堵在了角落里。

我看到他微微蹙着眉头,好像是想到了我当时的处境。

“你知道人性都是有弱点的吗?”我说,对于那时候躲着我的人,其实我心里并没有怨恨过。“我是可以理解的,我当时也有自己的原因,表现得很不合群。基本上我们上学的时候就是这样,每个班里都有一个所有人针对的同学,而我恰好就成了这个人而已。他们闲来无事凑在一起,算不上捉弄,只不过说起我的事情便让他们就很团结,想法莫名的一致。这个时候不管是谁,都是不愿意向我表示出友好的,一旦他向我示好,就难免会被其他人视作和我一样的人,也和我一样被嘲笑,被捉弄。躲着我其实是个很好的选择,趋利避害,人之本能嘛。”

我发现,其实当我催眠了自己以后回到这里,我和那么多的同学处好了关系,不再孤孤单单的一个人泡在图书馆里。却远不如此时我和萧珏两个人靠在一起,说起那些曾经让我不太开心的事情。

“也对,你的个性一向很分明,不怎么容易讨人喜欢,偏偏又很聪明。难怪,和你一起读书的人,会不喜欢你。”萧珏找到了一个听起来有些荒唐的关注点,实则是想要为我挽回些面子。

我看着他一本正经的样子,却忍不住笑了。

知道他是想要偏袒我,没想到......

“嘘。”我突然拉住他,示意他不要回头。因为我透过架子看到他后面那一排,两个犹如热恋情侣一样的学生凑在一起,正在暧昧不清。

萧珏却还是要转过头去看,好在没发出什么声音。

我给他使了眼色,拉着他偷偷蹲了下来。

年轻就是好啊,看着他们亲密地说了会儿话,怕被旁人发现,便很快离开了。

“他们,也是夫妻?”萧珏问。

“怎么可能,他们才多大啊,这时候还都是学生呢。”我说。

“学生?可是他们的年纪,可以成婚了啊。”萧珏说。

他现在还不能理解我们这个时代和以前的区别,在他看来,能够做出这样亲昵举动的,应该就是夫妻才对。

“那是以前了,我们现在呢,女子到了二十岁才能成婚,男子要等到二十二岁才能成婚,而且国家提倡晚婚晚育,只有符合年龄,成婚才受法律保护的。”我大致和他解释了一下,几千年文明的差距也不是三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

“这么说,他们还不是夫妻?那为何,要在避人之处做那样亲密的举动?”

我忍不住想笑,真的很好奇,萧珏若是在这里生活个一段时间,会变成什么样。“因为他们是情侣啊,这个年代里,恋爱是自由的,在能够自己承担后果的前提下,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命运,自己的生活,以及自己的爱人。”

“情侣?”萧珏在试着理解我所说的这个词,“可是,既然未婚,那女子的家人不会阻止他们吗?”

“为何要阻止?”我问他,“不过呢,也是......他们现在是年轻了一些,血气方刚嘛。难免有的人就会偷尝了不该尝的果子,惹出麻烦。但是心之所动,情之所系,初恋可是最美好的,基本上都是瞒着家人的。”

“初恋......”

我听到萧珏又在呢喃,便知他无法理解。“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以前的女子呢,嫁人是一辈子的事,在嫁人之前,可能都没怎么见过别的男人。连嫁的那个人,也大多是自己父母挑选的。所以嫁过去以后,就是一辈子守着一个人了,她们的丈夫即是初恋,也是唯一的一次恋爱。可是我们这个世界却不一样,女人也可以拥有和男人一样选择伴侣的权利,会因为日常生活的接触,而对某个特定的人动心,以情侣的身份,然后成为初恋。也有很多人,初恋并不成功,不可能爱上就是一辈子,也会因为各种原因,吵架拌嘴以至于分手。分手之后,痛苦一阵,然后再去寻找下一段感情。直到遇见一生的良人,成婚,一起生活。”

“那成婚之后,可还会分开?”萧珏疑惑。

“会啊,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成婚的两个人,会得到国家给发的一个小本本,那个东西叫结婚证,就是证明这两个人的婚姻是国家承认的,合理并且合法的。如果因为之后在一起生活摩擦太多,争吵太多,最后过不下去了,就拿着之前结婚得到的小本本,去换另一个小本本,这个小本本叫离婚证。离开错的姻缘,再各自生活,开始新的感情。”我说。

“真是荒唐。”萧珏表示无法接受,“既然成了婚,那便是一辈子的,怎还能离婚。”

“你们那个时候还有休妻和离呢,怎么就不能离婚了。”我说,“如果两个人不适合,分开总是好的呀,起码分开以后还能做朋友,要不然一辈子都在斗,都在打?怎么,你怕我跟你离婚啊?”

“胡闹。”萧珏斥道,“不可胡说。”

“......如果,那个时候你也在,就好了。”我看着他,突然冒出来一种想法,如果我是在后世就认识他的,我们会不会也像那些情侣一样,从一起读书开始,到毕业后,一起上班,结婚,然后整日为了我们的小家奔波。那样的话,我会是做什么的呢......“如果那时候你也在,那你后来应该还是做医生吧,你很了解药草,说不定会当中医。我呢......我想,我可能会当一个作家。”

“作家是什么?”萧珏不明白,我所说的作家指的是什么。

“作家是一种职业,就是......写书的人。我很喜欢侦探悬疑,但是这些对女人来说,就业范围并不大,所以我想,我应该还是在研究犯罪心理学,不过当警察不太可能,应该会当一个作家,把我想到的写成故事,然后那时......每天早上我送你去上班,你出门以后,我就在家里打扫,收拾,都弄完了我就坐在电脑前,写我的小说。等到下午,我去超市买菜,打电话问你今天想吃什么,你告诉我,然后我就买了东西回来先准备着,等你下了班,我们一起做饭,一起吃饭。吃完了饭我们一起出来遛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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