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我是11月18日早上九点发的。
不知不觉到今天已经30多天了。
说实话这本书我写得很纠结,甚至有点慢,开局很不错,一度让我看到了希望。
然而还是没撑过第三轮,高开低走,扑到尘埃。
不过...我很庆幸的是,终于找到了自己喜欢和热爱的事情,并为之努力。
而且还能挣到一点微薄的外快。
在这之前,我一度很迷茫。
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或者说能干什么。
今天中午12点过后,我这本书也要上架了。
我恳求大家给我一个首订,让我的订阅能破百。
或者这对于你们来说,只是半包辣条,半个馒头,或者一口饮料的钱。
可这对于我来说却是全部。
一点一滴都是对我最大的支持和认可。
什么?
我说得有些夸张?
那你接着往下看,听听本扑街的辛酸血泪史。
......
依稀记得那是在2010年的时候,今年的秋天比去年来的晚些。
当时我和女朋友两人在我们县城美食街的烧烤摊上吃烧烤,而对面坐着一桌子混子。
他们仗着人多竟然对着我女朋友吹口哨。
这怎么能忍!!
我当即脑子一热,热血上涌,再加上年轻气盛,冲冠一怒为红颜,当即敲碎啤酒瓶底,拿着啤酒瓶冲上去就是一捅。
来啊,还有谁!
这一捅下去就是十年。
我记得进去的时候,满大街还放着错错错,爱过伤过泪也流过,痴情的人最伤心等歌曲。
现在十年过去了。
早已物是人非。
去年我刚出来的时候,她还来看过我一次,抹着眼泪告诉我,她下个月就要订婚了。
我没有怒吼。
也没有问她为什么不等我。
我只是问她对象是做什么的。
她说是阅文的签约作家,很有才华,每个月赚的钱也多,也能顾家,关键对她很好。
我沉默了。
我自卑了。
我退却了。
我连接盘的资格都没有。
我不配!
在我的认知里。
作家是一个光荣而神圣的高收入职业,非常的牛逼,能写小说的都是才华横溢的人才。
我自己也特别爱看小说,知道写小说非常不容易,也很难写,卡文的时候可能半天都憋不出一个字,所以非常佩服这些靠文字吃饭的作者。
所以我简单祝贺了几句后,转身就走了。
这两年来,我搬过砖,养过猪,进过工厂,碰了一鼻子灰。
她订婚后。
我还悄悄去她楼下看过她一次。
站在楼下我透过窗户看到她和他未婚夫依偎在一起很幸福的样子,我也就放心了。
我想也是时候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了。
昨晚做了一个梦,梦回11年前。
还是熟悉的街道,熟悉的烧烤摊,可我怎么也找不到那个熟悉的她。
梦里的我是哭醒的。
我知道...过去的,都回不去了。
现在剩下的只是回忆。
现在我也到了而立之年,孑然一身,家徒四壁,囊中羞涩,一事无成的我突然感到十分的迷茫,不知道自己未来的路在何方。
我经常在夜里惊醒,独自站在在马路天桥上,一个人喝着闷酒,抽着烟,看着桥下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一时有些恍惚?
总感觉自己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我心想,自己这辈子就这样了吗?
就没有崛起的机会了吗?
有一天,我的手机突然跳出了一个起点小说推荐的通知提示音。
我想到了她的丈夫就是阅文的作家。
心情惆怅的我直接下载了作家助手app。
然后申请了一个账号,直接进了作家专区,点开起点创作学堂。
在里面我了解到了怎么写小说,如何写好黄金三章,如何避开雷区,如何获取稿费。
这一切的一切,让我醍醐灌顶,给我打开了通往新世界的大门。
凭什么他就可以的,我就不可以?
于是我疯狂的扫榜,疯狂的码字,只要写不死,就往死里写。
就这样。
我成功的写出了人生的第一本小说,虽然上架时首订只有个位数,但我还是很骄傲,因为我也是有稿费的作家了。
所以我迫不及待的打电话把这件喜事告诉了她。
她听完后,什么也没说,只是问我要了书名,然后就沉默了。
我天真的以为只要将书写出来了,就算是成功了,她就会重新爱上我。
在之后的每天,我都会把订阅数和均订通过微信告诉她。
可是就在一个月后的某天晚上。
从不打电话给我的她,突然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她已经怀孕了,明天就要完婚了。
我当即丢下一切,向朋友借了一辆五菱宏光,连夜驱车600公里,马不停蹄的赶到她家楼下。
看到她楼下窗户上那鲜红的喜字,我心如刀绞。
我给她打了个电话,我想问问她为什么。
电话打通了,但她没有下来,而是语气不屑的说道:你以为写了一本小说就是作家了?
你醒醒吧,你只不过是个均订个位数的扑街,就算我们在一起了,你拿什么养我和孩子?
而他不同,他是一个均订过千的大佬,他可以靠小说就可以养她和肚子里的孩子。
这时,我才知道。
我错得有多么离谱。
失魂落魄般挂掉电话后。
我低着头走进附近小卖部买了一箱瓶啤,就傻傻的蹲在她家楼下的马路边,一个人边哭边喝边哭。
酒喝完了。
泪流干了!
烟也抽完了。
衣服也湿透了。
心也碎了。
第二天天刚亮。
人群的喧闹声和礼炮声从大老远传来,直接将我吵醒,我知道接她的婚车来了。
今天她就要成为别人的新娘了。
可惜新郎不是我。
她今天看起来特别漂亮。
我站在一旁,心如刀绞,眼睁睁看着新郎抱着她上了婚车。
鞭炮“噼里啪啦”的响起,就像我破碎的心。
车子也开走了,我却杵在原地。
看着车子逐渐远去,没有一丝留恋,直到彻底消失在我的视线内。
我这时才明白,她是真的离我而去了!
我感觉天塌了,心就像无数根刚签万箭穿心一样生疼。
我恨我自己,我恨我文才不够突出,笔力不够强劲,故事不够跌宕起伏,吸人眼球,脑洞不够清奇,人设不够立体…
我恨我是个一无是处的扑街!
而她的那个他!
却是人人羡慕,众人追捧的千订作者!
而我?
只是一个首订不破百的扑街!
我擦干泪水,仰望夜空,大声的对着自己说,忘了她吧,我不配!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中年穷,老年穷……
佛都不渡穷逼!!
谁能会来渡我!!
虽然新郎不是我。
但是新娘我爱过,也交流过,琴瑟和鸣过...
这么一想,我突然觉得自己也没什么遗憾的。
成也好,败也好,是非自有后人断。
生也好,死也罢,人生匆匆几十载。
我又何必执着于一个结果呢?
可就当我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
手机突然又来了一条语音提示音。
定睛一看。
是她发来的。
语音里,她哭着对我说:忘了我吧,除非...”
嘶…
难道事情还有转机?
我对天怒吼了一声,然后激动的回复道,“除非什么?”
下一秒,她一连发了好几条语音信息。
语音中她哽咽的说道,“除非你的新书均订能有500订,不然我们是没有未来的!”
“就算我同意了,我肚子里的宝宝也不会同意,奶粉钱都不够!”
“你知道吗?其实昨天晚上挂掉电话,我一直站在在窗帘后面偷偷的看着你喝酒抽烟哭泣。”
“我也哭了一晚上,我恨啊!恨你为什么是个扑街,你为什么订阅连100都没有!为什么!是读者老爷不够慷慨吗?”
我紧握着电话,紧张又激动地回复道,“今天中午我的新书就要上架了,你能再等我一天吗?”
“这本书我已经吸取了上本书的教训,可谓集天地之精华,而且读者老爷也很给面子,他们一个个都是帅气逼人的高富帅!”
“他们还说了,只要我这本书坚持写下去,不太监,他们就给我全订,甚至打赏白银盟。”
她说沉默了好久,才回复道,“可以,那我就再拖一天,晚一天开席,不要再让我和宝宝失望了。”
未完,待续!!
故事讲完了。
该说点正事了。
各位玉树临风、面如冠玉、温润儒雅、唇红齿白、风流倜傥、年少多金、日进斗金、挥金如土的读者老爷们。
能否给我一个首订?
让我首订破百!
今天中午12点过后上架!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今天中午12点过后上架!!
今天中午12点过后上架!!
今天中午12点过后上架!
求首订!!
本人郑重承诺!
更新也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扑街立贴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