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两碗馄饨

华灯初上,明亮火光交相辉映,映红了来往过路之人的脸颊。

宋新桐买了些小玩意儿,就寻了个清净地方喝茶,她早早的和何白云分开了,实在不愿当电灯泡,中途寻了个理由就躲开了。

冷眼看着接踵相接的行人,成双成对的,郎情妾意,看的宋新桐心底叹息:太早熟了,太早熟了。

如果她是学校里的教导主任,肯定会被气死。

宋新桐浅啄了一口茶水,茶水有些苦涩,不过正好提神,单手撑着下巴,目光怔楞的看着前方。

哎,什么时候才能回家睡觉?

宋新桐余光扫过拥挤的人群,倏地发现一个七八岁的女童被一个男人拖着往前方人里去了,心底一惊,心底涌起不好的感觉,下一瞬就听到有人大声喊道:“拍花子的,拍花子,抓住他们。”

“小妹,小妹。”紧接着有女子哭泣的声音传了出来。

“快抓住他们,别让他们跑了!”

此起彼伏的呼叫声,惹得人心惶惶,宋新桐所在的茶桌都被挤得摇摇晃晃起来,没有多逗留,起身就朝一旁的高处走去,没走出几步就被人流给挤得往地上跌去。

倏地,一只有力的手扶住了她的臂膀,这才让宋新桐堪堪站稳,忙顺着后面退了几步,这才转身朝搭手扶了自己一把的人看去。

一个熟悉的人脸映入宋新桐的眼睛里,心底一喜,“没想到是陆夫子。”

陆云开轻轻点了点头,“街上人多,宋姑娘还是小心一点为好。”

宋新桐感激的笑了笑,“多谢陆夫子。”说完转身看了看已经消匿在人群中几个贼人,“陆夫子可看见了那个贼人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抓住那些人。”

“我瞧着已经有巡逻的衙役去追了,应该会救回来的。”陆夫子看了一眼茫茫人海,微微蹙了蹙眉,“此处人多,宋姑娘还是小心为妙。”

宋新桐细细想了一想,抬头看了一眼前方鳞次栉比的茶楼酒肆,“我有些想归家了,可他们还得等上许久,前方有茶楼,不如我请陆夫子过去坐一坐?”

陆云开看着宋新桐眼底闪过的期待的光亮,眸光微暗,须臾后说道:“好。”

宋新桐没想到陆夫子会应下,心底微讶过后还是蛮高兴的,领着陆云开去了茶楼,结果发现里面人满为患,歉意的朝陆云开说道:“陆夫子,茶楼里没位置了。”

陆云开笑了笑,“我知道处清净地方,可以带宋姑娘过去。”

陆云开说的清净地方是一处馄饨铺子,位于一处僻静的巷子里,所有的人都去了主街上,所以这里就显得特别清净。

“是卖馄饨的?”宋新桐微诧。

陆云开选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味道很好,我以前常在这儿吃馄饨。”

“那正好也饿了,正好尝一尝。”宋新桐接过话。

陆云开浅笑点头,招了老板过来,要了两碗混沌。

宋新桐打量着周围的屋舍的铺子,觉得这里有些眼熟,好半响才想起这里是县城书院外面的一条巷子,上次买书的墨轩就在前面的一条巷子里。

宋新桐无事找话:“陆夫子是今日进城的么?”

“去了岭南城一趟。”陆云开的话说出口,才惊觉不对,也不知怎的竟和萍水相交的宋新桐说起这件事儿了。

宋新桐惊讶不已,“难怪许多日不曾见到陆夫子,原来是去了岭南城。”

“岭南城是不是很繁华?是不是很大?”

陆云开从竹篓子里拿出两双筷子,递了一双给宋新桐后说道:“的确很繁华,街上小吃上千上万,夜里喧闹至子夜时分。”

宋新桐有些艳羡,“听说上去倒是很好,陆夫子前去可有遇到什么新鲜事儿?”

陆云开想了一下说道:“我鲜少出门,是以并未遇到新鲜事儿。”微顿后继而说道:“让宋姑娘失望了。”

宋新桐点了点头,想来是也是,陆云开是书生,怎么可能会像她们这样的无所事事的人,整日闲逛看稀奇呢,人家去岭南城一定是去办正事儿了。

“不过倒是有幸去了岭南城的吉祥酒楼,在那里看到了宋姑娘之前送给我的食材。”陆云开说道。

宋新桐惊呼出了声,“真的?卖的怎样?”

“很好,一盘黑白荟萃能卖上七八两。”陆云开说了之后又解释道:“便是你说的那种灰孢。”

宋新桐睁大了眼睛,这吉祥酒楼可真是心黑,一百文一斤的灰孢转眼卖到了七八两,这岭南城的客人们都是大土豪啊!

“不过他们做出来倒是极为精致。”陆云开又道。

宋新桐敛了敛神色,“吉祥酒楼的许东家很会做生意。”

陆云开点头,“吉祥酒楼是岭南四大世家之一的许家的酒楼,自然是很会做生意。”

宋新桐微讶,没想到许明安竟然还是什么世家之子,难怪气质如此出尘,同时也诧异的多着陆云开,眼前这个温润儒雅的陆云开似乎也不是简简单单的乡村秀才这么简单,他竟然会知道这么多?

陆云开察觉到宋新桐的视线,轻声问道:“怎么?”

秉持着不多问的原则,宋新桐没有问陆云开怎么知道,摇了摇头只是说道:“家中幼弟已经按着陆夫子您教的法子练了好些篇大字了,等您有时间了给您检查。”

“可以。”陆云开轻声应道。

至此,两人相对无言。

恰好这时,老板将两碗馄饨送上了桌子。

宋新桐看着大碗里装着的馄饨,淡淡的青菜的香味儿扑鼻而来,肚子霎时又多了一份饥饿感,随即咕噜咕噜的叫了起来,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道:“还没吃晚饭。”

陆云开看了脸上闪过羞赧的宋新桐,温声说道:“那正好多吃一点,它的味道很好。”

宋新桐夹起一个混沌,发现面皮超薄,里面的肉馅儿特别实在,闻着就特别的香。小心的吹了吹,待热气散去不少之后,咬进了嘴里,油而不腻的肉香味儿瞬间在嘴里四溢开,还混着大骨头汤的味道。

吃得宋新桐眼睛亮亮的,“真好吃。”

陆云开看着宋新桐吃得很欢的样子,嘴角不由勾了勾,“老板做混沌已经几十年了,味道从未变过。”

宋新桐眨了眨眼睛,抬眸看向陆云开,“陆夫子你小时候就常来这儿吃?”

陆云开怔了一下,然后点点头,“吃了很多年了。”

原来是这样,宋新桐还以为是因为以前在这里念书的原因呢。

“以前做混沌的是一位老婆婆,后来老婆婆去世了,就是这位大叔了。”陆云开又道。听陆云开这样说,宋新桐不由多看了他几眼,不知为何她觉得他应该是很念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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