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众所周知

二十九中学的案子于五天后宣判。

法院认定被告陆湛阳在上课期间为维护课堂纪律所采取的行为不当。但该行为在教学行为范围内,应为职务行为。

二十九中学对孙小羽的人身侵权成立,赔偿原告医疗费共计一千六百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苏法官……苏小慧!”

苏小慧穿着宽大的法袍站在走廊上转身看着从九号法庭气势汹汹追出来的陆湛。杨刚跟在他身后试图阻止,但显然没用。

这边的动静惊动了走廊上的法警,但苏小慧摆了下手,示意自己可以处理。

“你还有什么问题吗?”

苏小慧的镇定,不,应该说是淡漠让陆湛阳一愣。这件折磨了他一个多月,在他看来起码算件大事儿的案子,就这么被眼前的这个淡漠的女人随随便便给判定了?

“苏法官,对不起哈。”

杨刚趁陆湛阳愣神儿的功夫拽住了他,压低声音在他耳边说:“你别乱来哈。马律师说了,这对我们来说已经是最有利的判决结果了。

“你没看见孙小羽他妈刚刚因为法院没有支持她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要闹,被孙小羽他爸给压下去了吗?”

“哼哼,有利?!”陆湛阳怒极反笑,“苏小慧,这个案子明明是孙小羽殴打丁辉在先,我的行为只是阻止他而已。怎么孙小羽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反而变成受害者?我这个阻止他打人的反倒应该对他负责了?这就是你们法院的公平公正?这就是你说的法律的公平正义?”

说到最后,陆湛阳语调上挑,声音陡然拔高,满脸讥讽。

苏小慧有些头疼地看着一腔热血、怒火熊熊的陆湛阳。

作为法官她不怕和律师吵。大家都是学法律的,起码你说什么我能听懂,我说什么你也不会懵圈。不行你就用法律法规甚至法理砸死我,那是我技不如人甘愿认输。

可怕就怕碰上这种对法律似懂非懂,又有点自以为是的人。你和他说法律,不怕他理解不了,就怕他理解得面目全非,却又自以为自己是真理。

“陆湛阳,”苏小慧竭力想用他能理解的话来向他解释,“说的简单一点,其实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而你说的情况恰恰又并没有相关的证据可以佐证。

“丁辉自己都坚称与孙小羽未发生过肢体冲突,法院不可能凭你一面之词就作出认定。

“再说,就算退一万步,你所说的孙小羽殴打丁辉之事有证据证明,那校方的责任也不能完全免除。最多因孙小羽的过错,校方按比例少承担一些责任。

“至于丁辉是否应该向孙小羽主张权利,那是另一个民事法律关系,你无权干涉。

“说白了就是……在本案中你的行为确实侵害了孙小羽的人身权利,我这么判决没有任何问题……”

“你……”陆湛阳用手点着苏小慧,憋得半天说不出话来,颇有点张口结舌的意思,“我不管你说的那些法律名词!对于这个案子这么个判法,我,不,服!”

苏小慧心想:果然,这二货完全没有听懂。

表面上却依然淡定且诚恳:“你对判决不服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这是你的权利。而且刚刚宣判的时候我也强调了这一点。我还约了其他当事人,失陪了。”

苏小慧不想再和陆湛阳多做纠缠,一转身,宽大的法袍刮起了一阵轻风。闷热的走廊里,陆湛阳陡然感觉到了一丝清凉。

“苏法官慢走哈!”杨刚伸着脖子追着苏小慧的背影喊了一句,然后扯着愤愤不平的陆湛阳离去。

刚穿过走廊,上了楼梯,苏小慧突然觉得有人从后面挽住了她的胳膊。原来是同样也穿着法袍的赵斐追了上来。

“刚刚和你在走廊上说话的就是那个二十九中的陆湛阳?看样子火气挺大呀。怎么,对判决不满意?”

“你说呢?他那样子简直快六月飞雪,就差指着我的鼻子大骂‘昏官’了。”

“脾气挺爆呀。不愧是言情小说的‘暴君男主’。”赵斐笑得有些碍眼。

哼哼,“二货暴君”。苏小慧心里暗自嘀咕。

“你上午不是开离婚庭吗?怎么这么快?”

两人边说边到办公室换下法袍,法袍看着庄严肃穆挺威风,实际穿的人才知道又厚又重又不透气。尤其是这大夏天,穿上跟上刑似的。

“嗐,别提了。”换下法袍的赵斐一口气干了一杯凉白开。

“今天开了个90后小两口离婚的庭。这两口子跟演偶像剧似的。男的说‘你这么负我,你的良心不会痛吗?’女的说‘我哪有负你,分明是你负我。’

“俩人越说越热乎,最后差点当庭抱头痛哭,我趁机就给这俩调不离了。”赵斐捂着胸口学的惟妙惟肖。

“行呀你,挽救了一段濒临破裂的婚姻。”

“得了吧,这段婚姻最终能不能被挽救还真不好说。你是没看见,双方父母在旁听席上那简直是水火不容……唉……”

两人正说着呢,忽然听隔壁有人吵嚷起来。一个老爷子的声音中气十足、力透墙壁:“你们法院也不能不讲法律呀……”

苏小慧和赵斐对视一眼,同时默契地禁声,竖起耳朵静听。看来隔壁执行局又有当事人来闹事儿了。

然而吵嚷并没持续多长时间。听情况是法警队的将人给请了出去。两个“八婆”刚要松口气,隔壁执行局小王推门进来了。

“哟,这不是隔壁老王吗?上邻居家串门怎么都不敲门呀?”

苏小慧有点尴尬。赵斐先发制人转移尴尬。

“嗐,别提了。有水吗?我这一上午一口水没喝,嗓子快冒烟了。”

“有,早上烧的开水晾凉的。”

苏小慧给小王倒水,还没等问执行局发生了什么事儿,小王倒是竹筒倒豆子先抱怨起来。

原来小王有个执行案子,申请人是个有些固执的老头儿。前几天他给小王提供了个执行线索,说被执行人在城乡结合部有套房。

小王一查,发现这房子根本就不在这个被执行人的名下,于是就把这情况跟这大爷说了。

没想到,大爷又说那个被执行人是这房子的实际出资人。

小王就跟大爷说,“大爷您要是说被执行人对这个房子有什么权利,或者被执行人与这套房子的主人有什么债权债务关系,您得举出证据来。”

结果你猜怎么着?这老爷子今天上午跑来法院对小王说,他查了法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众所周知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那套房子当地全村人都知道是这个被执行人出资买的,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根本不需要他举证。

听到这儿苏小慧和赵斐已经深深地被这位大爷“折服”了,满怀同情强忍着笑意看向小王。

然而,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当时小王就跟大爷解释说,“大爷呀,这‘众所周知的事实’不是像你理解的那样。打个比方吧,太阳东升西落您知道吧?大家都知道吧?这才叫‘众所周知的事实’。”

可大爷的回答却让小王一脸便秘。大爷说:“小子,你别骗我了!太阳从东边升起来,傻子都知道!‘众所周知的事实’是群众都知道的事实,不是傻子都知道的事实。你把群众比成傻子,你这是侮辱群众……”

“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哎哟我的妈呀……”

小王刚说完,赵斐和苏小慧就全都绷不住了,一起笑趴在桌子上。赵斐还笑岔了气儿,一边笑一边连声哀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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